尽管不清晰你与职工事前对薪酬具体的承诺,可是却你的描述看来,一定是事前对薪酬有明确约定的。在有明确薪酬承诺的情形下,我却“少发了几百元”,也就是你“毁约在先”,既然你“毁约在先”,职工自然会有反映。职工对于老总“毁约在先”通常会有三种方式:第一、假装不在乎,在心中不断对自己说,老总不会亏待我自己的,这类职工特别少!第二、闹点心态,宣泄自身的不满,乃至辞职,
这是最常常的形式!第三、立即跳起,规定老总马上没有理由发放“少发的几百元”,这样的事情也不常见!一个普通员工的工资有可能会就等同于所有家庭的收益,针对这种类型的职工,几百元薪水基本上相当于四分之一的工资了,家中一个星期的生活费。少发几百块,难道不是让员工家中饿着肚子一个星期吗?职工与老总只是雇佣关系很多老板都有个逻辑思维,便是企业这一月亏损了,总喜欢拽着职工一起分摊,尤其是一些个人私人老板。要记住,职工与老总只是雇佣关系,
大伙儿依照工作履行合同分别岗位职责就行了。对于公司亏损,既然你是老板,必定需要承担。也没见哪一个老总盈利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占比所有分到职工呀!你没弄错,就是他违反规定了倘若他违反规定了,你也就把他当月的违反规定事宜所有罗列出来,然后把相对应扣费标明清晰,制作成报表与工资单一起交给他一个人去计算!如果她还有疑问,你也就约他到公司办公室并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规章等对他进行沟通交流、解读;直至另一方彻底清晰才行!倘若他没违反规定,
企业就是为了少给他钱对于我们来说这样是绝对不行的,企业千万不能去乱扣员工的工资!这并不仅仅钱的问题,这也是诚信问题!你完全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假定你的客户拿到了你600万的货,过少给30万钱款,你可以同意吗?你绝不会同意的是吧,我敢确信便是追海角天涯还会想办法把钱追回的!从法律角度来讲,企业与员工签署好对应的合同书,职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那样公司就应当付款其对应的报酬,不可托欠。换位思考一下,职工出来工作,为的就是钱。几百元针对公司来说很有可能没有什么,可对于普通职工,他们是必须此次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