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心理抚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4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枚瑾教授的专业虽然是犯罪心理学,但她对家庭教育的看法及角度也较为特别。

在大量的相关研究后,她的体会是,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或心理问题,如逃学、撒谎、网瘾、顶撞父母、离家出走等,多在12岁至18岁。

但是这一年龄段的行为问题和相关的心理问题都源于12岁之前,并且源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

01少年儿童研究:您提出对孩子的教育关键在于早年的付出,孩子和父母形成良好的依恋关系非常重要,怎么理解?

李枚瑾:依恋是非常重要的,依恋就是我不需要任何条件,我心甘情愿地听你的。

我们国家的一个情况是,很多农民离开故土去城市,孩子就交给农村的老人。城市的家庭中父母工作忙,就把孩子托付给幼儿园或者老人。这两种情况都会破坏依恋情感的形成,导致孩子缺乏稳定可靠的依恋对象。

很多家长不重视孩子依恋情感的发展。如果一个母亲在孩子出生后,就把他送回老家,由老人抚养,到孩子上学时再接回来,这个孩子和母亲可能会有终生的隔阂。而且孩子在青春期时,很难管教。

如果父母和老人有冲突,孩子可能从心理上恨父母,因为幼年时缺少对父母的情感依恋。所以,对孩子的教育关键在于父母在孩子早年的付出,让孩子产生依恋的情感。这样父母就对孩子形成了一种心理影响力,或者说心理资本、心理控制力。

心理控制力和其他控制力是不同的,领导对下属只是权利控制,下属服从你只是一种上下级关系,并不是心里真的喜欢你。如果大人对孩子没有心理影响力,那么孩子就很难接受大人的管理。父母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力能够持续到青春期。

02少年儿童研究:您强调父母亲自参与孩子的早期教育,现实中常有老人或者保姆带孩子的情况。如何看待呢?

李枚瑾:如果孩子由保姆照看,保姆必须是稳定的,从孩子出生到大,保姆没有换过。保姆替代了母亲的作用,孩子的依恋对象是有的,不是没有。

尽管保姆和妈妈同时存在,但是依旧可以看出,孩子依恋的是谁。有两种情况,如果孩子和妈妈一起睡觉,即使有保姆带,孩子还是依恋妈妈,因为有身体接触。如果孩子和保姆睡觉,那么,可以肯定这个妈妈在孩子心目当中没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祖父母带孩子,作为孩子的依恋对象,也不比妈妈差。如果是姥姥照看孩子,对孩子来说,姥姥几乎就等同于妈妈,因为妈妈和姥姥在情感和行为上都相互肯定,可以互相替代,成为孩子的依恋对象。

如果奶奶和妈妈共同照看孩子,孩子可能会出现两难选择,不知谁最值得自己依恋。因为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婆媳关系不好的情况。这种孩子到青春期时会有叛逆,他想回避两个女人之争。当然,如果婆媳关系好,孩子就不存在困惑。

03少年儿童研究:这个问题有这么严重吗?现实中很多父母恐怕没有意识到。

李枚瑾:我们从专业角度看,的确是这样的。我对很多同志说:你现在是处长,你不当,明天就有人干,没关系。但是作为父母,你不干,就没有人能替代,做母亲更是如此。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说明,如果一个孩子从小放在老人家,到孩子6岁时,最亲近他的人去世了,这就很麻烦。因为依恋是从出生持续到12岁的,孩子依恋的对象不能中断。如果中断,孩子会有心理创伤。

所以,让老人带孩子,不要把所有事情都交给老人。因为一旦老人逝世早的话,孩子很容易出现严重的心理障碍。而且,带孩子的老人最好是身体非常健康,等到孩子十七八岁,至少15岁以后再离开,就没有问题了。像有很多农村,父母外出打工,孩子交给老人,跟着爷爷。

孩子8岁时,爷爷去世了,这个孩子就失去依恋对象。这时,孩子回到父母身边,就会觉得陌生。从环境到人,孩子都会有陌生感。于是,孩子很容易和父母不亲近,他就一个人外出闲逛,上网成瘾,走向犯罪道路。

04少年儿童研究:父母离婚是否就意味这孩子失去依恋对象?

李枚瑾:离婚一方面是孩子的依恋感被破坏,另一方面是给孩子造成了心理恐惧,是生活环境的变化。离婚会让孩子内心矛盾冲突,回避恐惧。

当然,依恋只是一个起点,依恋是教育的资本。但是,如果孩子很依恋父母,而父母没有教育水平也很麻烦。

05少年儿童研究:您认为父亲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是什么?

李枚瑾:我认为孩子在6岁之前,依恋的对象就应该是母亲。让孩子真正依恋父亲,应该是在青春期前后。因为父母两人的角色是有分工的,母亲更多是生活照顾,父亲更多是行为榜样。父亲更多在社会当中,可能为人处事心胸更宽一些,不会那么啰嗦,具体细致。这些正好是和母亲形成互补。

孩子开始青春期,走向社会的时候,更多需要父亲的影响。对父亲的依恋,我认为,主要体现在尊重上。父亲要在孩子心中有权威感。6岁之前母亲最重要,6岁到12岁,父母要同时发挥作用。12岁之后,父亲的作用就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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