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工种累计和连续的问题

以前在哪里看过 特殊工种退休 需要累计8年 连续的情况下 一年就是1.5的系数 我的理解就是连续六年也行 可是找不着出处了 各位大神求解答帮忙

第1个回答  2014-08-25
你找的是这个文件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2000〕143号
(2000年11月30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请示》(晋劳社险函字〔2000〕0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在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帐户之前,职工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如果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帐户之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应再折算工龄。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追问

完全不对啊 您能看清再回答吗····

追答

不是你理解的情况,累计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如果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请看以下文件,你要把几个文件合起来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是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地满八年。
上述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劳社厅函〔2000〕143号

明白了吗?不明白请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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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25
我想我想问一下
,造型工算特殊工种吗?我特繁干了9年,中间隔了一年,后来又干了2年的造型工,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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