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再见”这两个字。出自
陈奕迅歌曲
《十年》。《十年》里,陈奕迅说“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有人说是“分手”,有人说是对应《
明年今日》里“临别时亦能听到你讲再见”的“再见”二字。 其实在这里,“分手”二字仅仅是结果,“再见”才是他所要说的话。为什么呢,歌词中“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可以看出来歌中的主人公是无奈的、留恋的,因此,分手不应该是主人公提出来的。再者,“那两个字”应该是两人关系终结邪恶两个字,仅仅是“分手”二字未免太生硬了,应该是“我们分手吧”或者“分手吧”。 因此“再见”应该是要比“分手”更顺理成章些,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