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电动车新规如下:
1、禁止加装、改装座位或加装遮阳篷、挡风板。
2、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3、违规停放非机动车最高将处以罚款。
4、禁止私拉电线充电等行为。
5、禁止以手持方式拨打或者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
6、禁止逆向行驶、醉酒驾驶。
2022年11月1日起,只有符合3C认证标准的新国标(2019年4月15日后出厂)才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绿牌);非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车、白牌)不能再进行登记上牌。
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对于未在期限内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将进行处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
对于未按时进行登记挂牌、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2022年11月1日起,交警大队将对其进行集中整治。
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