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中,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的问题

题目比较长,但我就想问一个小点,希望各位大神花点时间看下哈,谢谢了
甲公司为建造一条生产线于2009年12月31日借入一笔长期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4年,每年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010年2月1日开工,工程期为2年,2010年相关资产支出如下:2月1日支付工程预付款200万元;5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元;7月1日因工程事故一直停工至11月1日,11月1日支付了工程进度款300万元。2011年3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00万元,6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00万元,工程于2011年9月30日完工。闲置资金因购买国债可取得0.1%的月收益。
下面是答案算2011年的专门借款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额,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是1000×6%×9/12呢,我觉得应该是1000×6%×6/12吧,不是说,具备以下三条件之一的即可停止资本化么:
1.实体建造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与设计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但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资金已经全部支付。
到6.1号已经全部花完1000了呢,为什么后面的时间也归入资本化期呢
2011年专门借款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额=1000×6%×9/12-200×0.1%×2-100×0.1%×3=44.3(万元)

第1个回答  2013-05-21
9/12这个是对的;6月1号是全部花完了但是工程未竣工,也就是不满足条件1(停止资本化);直到9月30日工程竣工了才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停止;我个人认为专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1000*6%*9/12-200*6%*2/12-100*6%*3/12=41.5万元
第2个回答  2013-05-21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这条一般有用于自行建造。你想想,实际上你只是预付工程队这部分钱,这个工程也没有完工呀,所以应该资本化九个月。
第3个回答  2013-05-21
仅供参考:

"不是说,具备以下三条件之一的即可停止资本化么"你说的这个并没有依据,看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这才是财政部的权威解释)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所以我怀疑你所说的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应当是全部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而且实际工作中,钱全部都付了,不等于工程已经结束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唯一判断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5-21
是2011年9月才完工,所以,资本化是9个月,资本化的计算不是按支付时间来计算是按工程完工和借款期限来计算。支付时间和金额是计算收益的,因为6.1号已经全部花完1000万了,所以,2011年的收益是100×0.1%×3。
我表达得不好,希望你能看明白。
第5个回答  2013-05-21
因为你的工程于9月份才真正的完工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