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我老公在那私人老板那里开车一个多月,老是说过几天发工资,说不干了,就老是叫他干到明天,等下又干到几号,再一起结工资,根本就是不给嘛.怎么办?听说要有物证证明在那里上班才好投诉?

如果私人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职,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赔偿工人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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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6

如果私人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职,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赔偿工人的双倍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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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1
找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是老板故意不与其签定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按照口头协议支付工资,一个月之后所工作的时间按口头协议的双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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