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开车到长安区樱花广场附近,以前开车经常来这里从没收过所谓的停车费,中午十一点左右靠边停车,十一点十几分回来,一回来一穿着工服的大妈就说收三块钱,我说停车收费的牌子在哪,此人一直说让我找长安区交警队问去,硬要收我三块钱,我说我停了十分钟还收三块,她说五分钟之内不收费,正说着后面一挂着天津车牌的车开走,我来之前此车就已经停在这,我问为什么只收我不收他,人家说那是交过年费的,我不明白开着津车牌怎么还交着年费,这种无牌照收费是否合法,三块钱是小,非法是大,宁可捐了也不愿意给这种人,请问这里停车收费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