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小升初政策规定2023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31

一、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对口派校、电脑随机派位、区域统筹安排”相结合,《沙坪坝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沙坪坝区公办中学初中招生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采取“对口派校、电脑随机派位、区域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沙坪坝区户籍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中学免试入学。



2023年新增有首届毕业生的小学两所: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博文小学校对口中学为重庆七中实验中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小学沙滨学校对口中学为重庆七中沙滨学校。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坪坝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区内六所初中阶段学位紧张学校:重庆市第七中学校、重庆市凤鸣山中学、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民转公”学校:重庆市名校联合中学校、重庆市南渝中学校、重庆市树人中学校,其招生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



沙坪坝区户籍且在区内小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参加初中阶段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指标电脑随机派位的资格。非沙坪坝区户籍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沙坪坝区户籍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具有参加初中阶段学位紧张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的资格。



具有参加三所“民转公”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资格的学生可在三所学校中任意选择一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市级重点中学和“民转公”学校不兼报,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二、渝中区

渝中区:“多校划片、派位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

根据《渝中区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户籍学生升学坚持实行“多校划片、派位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根据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其中,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初中招生录取工作于6月20日启动,并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顺序进行。



三、江北区

江北区: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

根据《江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的初中入学政策,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公办初中。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屋产权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江北区2021年已经转设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2023年按照2021年办法招生,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入学。



四、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在户籍所在地对口入学

根据《九龙坡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通告》,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对口入学。对口入学与“民转公”学校不能兼报。凡符合“三对口”的九龙坡区户籍地的小学毕业生,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拟录取后,到对口学校报名注册。



户籍地小学毕业生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六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就读;二是“提前一年”即:提前一年(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已于2021年转设为公办学校。学校根据其承载能力及学位情况,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若有剩余学位,面向户籍在九龙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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