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30年后报警可定罪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1-25
猥亵儿童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的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犯罪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权利;(2)犯罪的主体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具有责任能力人;(3)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其目的是寻求性刺激和性满足。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了加强对整个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我国《刑法》第237条除上述规定外,还规定猥亵14周岁至18周岁的女孩可按猥亵妇女罪定罪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杨某为了满足性刺激,猥亵不满14周岁的男童多名,杨某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行为是一种极为野蛮、残忍的犯罪,严重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儿童的正常的发育和成长。在本案中,杨某猥亵多名不满14周岁的男童,并用哄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对一些男童控制长达一年之久,还索要家长钱物,不但对儿童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创伤,而且给被害人的家庭蒙上了挥之不去阴影,其社会影响及其恶劣。因此,其有加重情节,不能对其从轻处罚。
第2个回答  2019-05-07
您好,当然可以报警定罪啦,持续犯罪,即使前面犯罪行为过了追诉期,但其最近一段时间的猥亵犯罪行为可以依法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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