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做的,缴费时直接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其他应收款-个人。问过别人,有的人说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做,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缴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个人,请问这两种做法对账务上有什么区别和影响?谢
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可以加大福利费列支且可抵扣金额?福利费的税前列支限额不是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4%内列支吗?你的意思是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之类吗?如果是,那么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几确实可以加大福利费列支且可抵扣金额了。
我之前没走“应付职工薪酬”,直接进了管理费,如果我现在想改走“应付职工薪酬”要怎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