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我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做账,直接就进了管理费用了,请问这样有什么影响

我是这样做的,缴费时直接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其他应收款-个人。问过别人,有的人说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做,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缴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个人,请问这两种做法对账务上有什么区别和影响?谢

第1个回答  2011-08-23
主要原因是: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可以加大福利费列支且可抵扣金额;年底税审时是按实际应发工资*15%=可以税前扣除的已列支福利费。应发工资大了,福利费也就相应的可以多税前抵扣,不知你是否明白?追问

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可以加大福利费列支且可抵扣金额?福利费的税前列支限额不是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4%内列支吗?你的意思是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之类吗?如果是,那么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几确实可以加大福利费列支且可抵扣金额了。
我之前没走“应付职工薪酬”,直接进了管理费,如果我现在想改走“应付职工薪酬”要怎么调整?

第2个回答  2011-08-31
调整的话直接 借:应付职工薪酬-相关明细、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同上,就等于列示了下 应付职工薪酬的 发生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9
正确方法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做,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缴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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