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腿被车撞伤了,医院陆续开了5个月的病假条,但是司机只肯赔3个月,合理吗

司机说伤筋动骨100天,只肯赔偿3个月的误工费。但是医院陆续开了5个月的病假条(不是在同一个医院)还有交警部门判定是司机全责。司机这样做合法吗?他说只能赔3个月,你要不行你就起诉我,请问起诉的话律师费一般收多少,诉讼费一般收多少?(我总共需要司机赔偿各种损失在4W元左右)

误工损失并不是双方协调出来的结果,您父亲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应当向交警队或法院申请进行三期鉴定,鉴定得到的结论会有“误工期X天”。误工费的标准就是根据这个天数,结合受害方举证证明的自己实际工资收入情况计算出来的。
律师费一般交通事故标的较小,律师费用一般只有数千元,当然这笔律师费可以作为损失向肇事方主张。诉讼费要按照最高院诉讼费缴纳标准中财产案件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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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0
不合理
第2个回答  2011-10-20
1、误工费按照医生的全休证明的期限计算,期间要连续。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全责司机应当支付全休期间的误工费。仅仅支付一部分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2、律师费:一般在3000--5000左右,各地的收费略有不同。
3、诉讼费:1万--10万的,计算公式是(诉讼请求额乘以2.5%--200)除以2,在400元左右。追问

病假单是医生先开的3个月的病假单,然后到期后隔了一天,然后又去医院开了1个月的,之后也是到期了隔了2天然后又开了1个月的。那这样不算连续的吗?

追答

基本算是连续,问题不大。

第3个回答  2011-10-20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第4个回答  2011-10-20
要看你父亲的腿伤实际上需要休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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