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要求押一付三,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季度的房租,合同签的一年的。租房时就告诉中介说我只想租3个月,但中介说只能签一年的合同,而且中介也承诺,前三个月住完不想再住,提前一个月告知中介即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了中介我只住三个月,但是现在只住了两个月,中介以我没交第二季度的房租为由,说我违约,要把我赶出房屋,而且不退我押金,还说几天之内不搬出去就把我屋里的东西扔出去。 请问这个算我违约吗?押金能否退回?我能住满三个月吗?如果打官司对哪方有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