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的员工继续住公司安排的宿舍,会不会构成非法居住罪?

听说过这么一件事。 一个冬天里员工A(男)入职远离家乡的某公司,他带了很多行李住进了公司安排的宿舍(仍要交租金,但不贵)。同室两名同事有一名是他老乡(就叫他同事B吧)。宿舍里也只有三张床。
A生活细节上不注意,B又恰好心眼小,修养也不好,A稍给B带来一点生活不便(如未经B同意用B的水瓶打水自己喝,用水管不当致使地面积水,晚上窗户未关好等),B说两三次无效后就大吼A,A一开始不改,但B发脾气后A还是按B说的去做了,同时A有涵养,从不跟B一般见识(A并不是怕B)。
但B也从未主动招惹A,也未亏待他。两人在工作中的关系并不坏。
可A很不争气,干两个星期就被公司辞退,辞退后一周公司才给A办完离职手续。此时A还住上述宿舍,但并不想立即离开宿舍,因为宿舍租金比外面租房便宜的多。
但B跟A住一起很不爽,希望A尽快离开,于是在A办完离职手续两天后问A什么时候离开,A口口声声说本周日离开(三天后),B也同意。B还强调下周一有新同事要住进来,但无多余床位,所以A最迟必须周日离开(A从入职到离开宿舍这段时间的房租已交)。
可到了周日,A不巧患了重感冒(在两周工作期间A因不适应当地气候,已多次患感冒),身体很没劲,加之行李又多,所以不想走;同时他打电话问了公司领导,领导说并没有新同事在下周一要住进该宿舍(人家还没来面试);A问领导能否继续住在此宿舍直至感冒好了,领导说他不管此事,A得跟同室的两个同事协调。
于是A客气地请求B继续住此宿舍到感冒好了为止,并强调并没有新同事马上住进来。A心想,B对他既是同事又是老乡,关系也没闹翻,应该会照顾照顾他。谁知B很恼火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明摆着威胁我吗?你怎么老在感冒?”A表示毕竟是一个寝室的,两人又没闹过什么大的矛盾(他不知平常怎么得罪B了),A也没做过对不起B的事,两人更不会有仇,所以B不至于如此冷酷,但B很坚决:“你不要没脸没皮的!你住我们这,搞得我们太不方便了,你马上给我走,你要再不走我们就打110报警!”
A没办法,只有忍气吞声收拾东西走人,当然他并不是被B吓着了。他也不是故意赖着不走,而是因为客观原因,不便走。事情到此结束。
这几个同事都只是这住宿的租住者,房子是公司先租下来,然后员工向公司交租金。
他们都没联系房东。
现问两个问题:
1 在都不联系房东的情况下,如果A继续住下去,会不会构成非法居住罪?
2 假如他们联系了房东,房东允许A继续租住下去,但同事B仍强烈要求A走人,公司也仍不表态,那A是否还有居住权?

第1个回答  2011-11-04
应该是非法追问

怎讲?

第2个回答  2011-10-24
u&o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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