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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2008年9月11-15日中的一两个今日说法案例大神们帮帮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8-17
[今日说法]非同寻常的求情(2008.09.12)导视:喜气洋洋为儿子筹办婚礼的母亲突然接到儿子被害的噩耗孩子也没了 媳妇也没有了孙子也没有了 一下没了三口失去了辛勤养育27年的惟一的儿子母亲会怎样面对加害人 主持人:在我们今天故事开始之前先来认识两个人,首先大家在屏幕上看到这个人,他叫宋晓明,是河北邯郸人,同时他也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这位老人她的名字叫梁建红,是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当中受害人的母亲,2008年6月26日,两个人在法庭上相见,这会是怎样的一个情景呢?2008年6月5日 马刚被害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不起,妈妈,您一定要保重好身体,等我出来!” 这个场景让当时在现场的每一个人既非常感动又非常地意外,这原本应该是死对头的一对冤家为什么在法庭上会有这样一场相见呢?来看一下我们今天的记者调查。 梁建红老人的家居住在河北省邯郸市的北侯村,在乡邻眼里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老两口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在邯郸打工,大儿子则在北京闯荡做保安,而且更让梁建红夫妇欣喜的是儿子几个月前回家时告诉了他们一个好消息,儿子领着对象回来了。自打那时起,梁建红夫妻俩就开始忙活着为儿子置办婚事,惟一的儿子要结婚了,未来的儿媳妇还有了身孕,老两口高高兴兴地将家里重新粉刷一新,还从城里买好了沙发、电视机等。2008年1月8日农历腊月初一,梁建红和丈夫盘算着第二天就开始给儿子添置结婚用的新棉被,争取春节前把儿子的大事给办了。为了使家家户户过一个平安的春节,北京市公安局四季青派出所的民警们正抓紧在辖区里巡逻着,晚上18∶00左右,民警邹平和搭档接到了辖区有警情的命令。民警发现现场有两个年轻人,一个受重伤。这时候120也到了,赶紧给伤者进行心电图的测试,那时候那个人已经宣布死亡了。 这名死去的年轻人正是河北邯郸梁建红夫妇的儿子马刚,抱着他的年轻人正是我们片头看到的法庭上的被告人宋晓明,警方了解到,这两个人几个月前相识,当时马刚是一家安保公司的小负责人,宋晓明就在他手下干保安,但是活干完后马刚还有300多元前没有给宋晓明。多次催要没有结果,2008年1月8日案发时,由于要回家过年了宋晓明又一次找到了马刚要钱。马刚又说没钱了,说着说着反正两人没说和就吵吵开了。争吵中,宋晓明用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马刚,马刚身上多处受伤。看到马刚伤情严重,原本跑开了的宋晓明又折回来抱住了他并求助周围的人打电话救救马刚。120的到来并没有挽留住马刚年轻的生命,得知儿子马刚的死讯,原本在家给他操办婚事的母亲梁建红晕倒了。 原指望儿子大了也找了媳妇,老了有个依靠,有个养老送终的,但是…… 马刚是家里惟一的儿子,家里人指望着他传宗接代,养老送终,没想到他突然离去了,悲痛之余母亲梁建红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未来的儿媳身上。最终,未来的儿媳妇还是中止了妊娠,也不再和他们联系了,梁建红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最后一丝希望破灭后,50多岁的梁建红原本黑黑的头发一下子全白了。为了筹办婚事,梁建红一家已经欠下了几万元的外债,失去了儿子原本收拾好的新房子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情景再也看不到了,家里人一开始怎么也想不明白宋晓明为什么为了区区几百块钱就要了马刚的命。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宋晓明涉嫌故意伤害构成犯罪,作为受害人的父母,梁建红和丈夫旁听了这次庭审,就在这里梁建红第一次见到了杀害儿子马刚的凶手宋晓明。当看到被告人宋晓明跟自己的儿子差不多大小时,梁建红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又可怜他又恨他,最后,当法官询问受害人家属有什么话要说时?梁建红说出了令所有人震惊的一段话:我说法律要是允许能放他一马就放他一马吧。梁建红请求法庭对他从轻处罚,能轻到什么程度就轻到什么程度,带着哽咽的那种语调,她也说到说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儿子,自己儿子死了但是不希望别人的母亲再失去儿子。被害人母亲当时说出这些话以后,整个的法庭没有声音,大家都不能说被震惊,都被震撼了。犯罪嫌疑人宋晓明没有想到自己夺去了他人的生命,而被害人母亲还替自己向法官求情,他哇地一下子就哭出了声音,当时梁建红的行为让法庭上所有的人为之动容,但是作为她周围的人却有些不能理解。那么,梁建红作为母亲怎么会对夺走儿子生命的人如此宽宏大量呢?原来,失去儿子的梁建红在见到嫌疑人宋晓明后有了一个朴素的想法,就是不能够让另外一个母亲再像自己这样伤心了,她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告诉了老伴儿,一向老实内向的老伴儿最终也接受了她的意见。2008年6月26日,马刚被害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天,宋晓明多年没有露面的妈妈从外地赶到了北京,看到儿子穿着囚服的样子出现她一下子昏了过去。 这次开庭,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宋晓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刚父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4万元。鉴于犯罪嫌疑人宋晓明,伤害人后主动施救并有自首情节,加上受害人母亲梁建红的求情,宋晓明最终得以轻判。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后,宋晓明百感交集,他流着泪向本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梁建红动情地叫了声妈妈。看到马刚的母亲梁建红对自己的儿子如此宽容,宋晓明的母亲内心也充满了感激。在法庭宣判后,法官还对本案写下了这样的判后寄语,那么经过我们慎重的研究,我们采用了这种判后寄语的方式,我们这么做的目的是想把这个案子里边所体现出的这个法、理、情更好地有机结合起来。主持人:一起伤害案件当中的加害方和被害方能够用这样的方式来相处,化解矛盾,这是我们大家愿意看到的一个情景。但是与此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请导播帮我们来接通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曲老师,你好,像片子当中这样的刑事案件,因为被害人的家属原谅了加害人,所以加害人还被从轻判决,那么这样的一个判决结果会不会提出来一个法律的疑义?说如果都是这样的话,那以后再有了这样的事儿加害人都去做被害方的工作,然后因此而被轻判,那《刑法》的那个严肃性和公正性不就没有了吗?曲新久:是这样,你比如说像生命、像健康包括《刑法》保护的所有的一些重要的利益,它本身首先是公共利益,侵害这种公共利益的行为就是犯罪,所以说国家要提起公诉并且由法院来判决,但是在公共利益当中,它确实又落在一个具体的被害人的身上,所以具体被害人他有自己私的权利、个人的权利,所以在各个国家来讲,也包括我们国家现在来讲,它是在刑事诉讼当中尽可能要促使加害人和被害人之间的这种和解,但是他们无论怎么和解,他的犯罪(事实)消除不了,所以他依然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被告人也就是加害人能够获得了被害人的这种谅解的话,那么对于他的量刑可以在法定刑的范围内进行一个从轻的判处,也就是说他犯罪了以后,如果他事后有一些悔罪的表现甚至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这里头来讲,对他日后的改造,对他日后重新回到社会包括回到他曾经生活那个地方都是非常有好处的。主持人:在这个案子判决之后,我们还看到了判后寄语,那这个判后寄语是干吗的?曲新久:所谓的判后寄语就是说是我们过去一贯的一个法律,属于法院定位上的一些法院的一种做法,因为在我们国家法院它不单纯是一个完全的仲裁机构,它还承担了一些法制教育的职能,也就是说通过审判活动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所以一些法院在审判完了之后,通过法官寄语或者法官感言或者法官直接的甚至训诫被告人来实现法制教育。主持人:谢谢曲老师跟我们电话连线。毫无疑问,梁建红是一位特别朴实的母亲,她深爱着自己的孩子并且愿意把这份爱给予她人之子,即便那个人是伤害自己至爱亲人的人,所以我们也希望宋晓明能够被这份母爱所感召,能够好好改造,能够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来平复老人受伤的心。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http://space.tv.cctv.com/podcast/lawtoday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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