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一月份开始江苏省盐城市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2-04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23年12月29日发布苏人社规〔2023〕4号文,宣布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盐城市的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执行三类地区的标准2010元/月,其他地区执行二类标准2260元/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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