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造成我骨折,交警裁定对方全责.其它费用无异议,但是在误工费这一块上我直接损失2万元(单位已出具证明),但造事者说他买的保险保险公司只报一万给他,他也只能付我一万,另外一万要我自己承担,请问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他是不是应该2万都赔偿我?
现在交警调解意思是超出保险公险理赔范围内的那一部分钱我们两个人一个承担一部分,我承担百分之三十,他承担百分之六十,请问这种建议合理吗?他是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