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监理大纲

如题所述

一、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4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5表的格式。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监理目标和各阶段监理任务
(一).监理目标
监理的目标是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工程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实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简称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实现项目的总体目标服务。
目前,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的监理还未实行全过程监理,重点是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范围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到阶段验收和运行阶段。
(二)、各阶段的主要监理任务
1、施工准备阶段
通常在确定施工单位之前或同时,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及时介入工程建设中,从项目施工准备时就开始进入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提前进驻施工现场,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监理,督促建设单位按建设合同提供各种施工条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作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准备发布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工作主要是:
(1)对确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协助编制审查招标、评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2)协助评审标书,提出决标评估建议;
(3)协助起草工程承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
(4)协助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工程材料和设备选择、选购、对初步设计进行现场检查,审定其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工程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单项工程的设计是否符合适用、坚固、增产、省工的原则;
(5)参加规划设计单位向施工方的技术交底,检查规划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协助做好规划优化和完善规划设计工作;
(6)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施工方案、劳动力、施工设备等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控制费用等方面的措施及管理程序,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规程等进行审定,检查施工测量控制点、施工放样数量、位置等,保证能正常施工。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检查施工质量保证及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2、施工阶段
按监理合同,监理单位的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都要进驻施工工地,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建立建全监理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建设的各方关系,确保按合同规定达到项目的目标。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有:
(1)审查施工方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施工方对施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建全与实施;
(3)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协助编制用款计划,复核已完成的工程量,签署付款凭证;
(5)检查确认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和价格,检查材料进场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禁止进入工地和使用;
(6)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7)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用处理;
(8)检查工程进度存在的问题;
(9)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适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总进度;
(10)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1)督促施工方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施工方规范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
(12)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13)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通知主管单位;(14)组织施工方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目验收及竣工初验,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阶段
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工作有:
(1)督促、检查施工方及时整理竣工文件的验收资料,受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方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3)负责工程初验,并参加主管单位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审查工程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工程运行的维护阶段
监理单位要留一定的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的修补、完善、收尾等工作进行监理,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等。具体工作主要是协助建立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对工程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的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补救、督促实施。
(三)、监理的“三控制”工作
1、工程质量控制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涉及的项目类型主要是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植树、生态环境保护)等,在质量控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控制,抓住其控制要点,采取相应的手段加以控制。主要工作内容有:
(1)工序交接检查。按规程、规范、前后工序不能颠倒,各工序的流程间应有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工序。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对各建设环节的质量事故按规定进行处理,不给下一环节留下隐患。
(3)进行质量监督,对不合理的工程下达停工指令。
(4)对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批。
(5)对工程质量、技术进行签证。各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对质量、技术的把关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凡质量、技术方面有法律效力的签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6)行使质量否决权。在工程质量单上签署合格与否的意见,既控制质量,也控制了投资。
(7)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8)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9)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
(10)单项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进度控制
为有效实施工程进度的控制,应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技术措施方面: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作业的施工面,采取高效的施工技术和方法,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在经济措施方面:对因承包方的原因而拖延工期的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的给予奖励。在合同措施方面: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核施工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按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具体工作有:
(1)审核施工方提交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的工程方案。主要审核施工图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相互协调和合理。
(2)制定由相关部门提供设备及主要材料的用量及时间,编制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
(3)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记录。如实记载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对重点工程做好监理日志的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等各种因素及气候、地貌、土壤等自然因素。
(4)工程进度检查。审核施工方每旬或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的要点是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5)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6)签发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它是支付工程款、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7)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管理。
(8)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属进度、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9)组织现场协调。
(10)定期向业主、监理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工作月报。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进度,按月向主管单位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及相应的技术、组织、经济等措施。
3、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的控制包括对预付资金、进度拨款、验收决算等阶段的投资控制,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方面包括建立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技术措施方面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经济措施方面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合同措施方面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防止资金挪用,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处理索赔等。具体工作有:
(1)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严格经费签证,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定期向项目总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3)审核施工方申报的季度、年度完工报告,核对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验、不验漏,严格按现行规定办理完工计价签证。保证完工签证的各项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签证上报主管单位后据以拨款。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收。
(4)做好合同管理及相关约束文件的管理。参加合同制定的谈判,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管理。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充分掌握和利用可用信息。
三、监理单位备查资料
序 号 名 称 与 内 容 备 注
1 监理规划(工程复杂的要有监理实施细则)
2 工程开/复工报审表
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4 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5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6 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
7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工程报验审核表
8 (隐蔽、中间验收)工程报验审核表
9 (功能检验、设备运转调试)工程报验审核表
10 工程暂停令
1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有关资料
12 监理通知书
13 监理日记
14 监理月报
15 监理总结报告
16 有关影像资料
17 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18 有关会议纪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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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理规划
 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项目承担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a.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b.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c.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二)、监理月报
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本月工程概况;
  2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 工程进度: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 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 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1)工程变更;
  2)工程延期;
  3)费用索赔。
  7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项目承担单位。
(三)、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 监理工作成效;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 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四)、监理日志(监理日记)
监理日志(日记)是监理记录中最细致的工作,从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始到工程竣工结束(有施工活动)应做好记录(单独成册),内容要详细、记事要真实(详见表式 监C3)。
(五)、监理资料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理规划;
  2 监理实施细则;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6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7 测量核验资料;
  8 工程进度计划;
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0 检查试验资料;  
11 工程变更资料;
  1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3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4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5 监理工作联系单;
  16 报验申请表;
  17 会议纪要;
  18 来往函件;
  19 监理日记;
20 监理月报;
21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2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3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4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5 监理工作总结。
四、监理单位编写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参考)
1.监理单位简介:写明监理单位名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及监理合同编号,监理合同备案编号。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址及项目承担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含分包)单位名称,注明工程实际开工时间,预验收合格时间等。
2)工程特征及主要工程量:工程性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如:建设规模、平整土地(土方量)、农田水利(沟、渠、涵、桥、机井及附属设施等)、田间道路(田间路、生产路及结构材料)、其它工程(树种、树龄、种植过程等)等。
3.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执行法规情况:叙述参建各方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情况、规划设计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情况。
2)监理情况:说明监理依据。本工程的监理机构设置情况,分别注明参与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监理人员的姓名,资格证书及编号、注册证号。本公司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情况,主要监理手段及工作小结。主要写明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隐蔽验收;是否按规定对施工试验进行了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对哪些主要部位实施了旁站监理;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验和检验的结果如何。
3)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评价:分别说明工程总包(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在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总包和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情况,说明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一线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4) 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用于工程结构建筑材料、设备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复试、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地方标准。
5)主要施工方法:(农田水利方面)混凝土的制作及浇筑方法,砌体结构的砌筑方法,模板制作方法,钢筋接头方法,采用了哪些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序。
6) 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情况:分别说明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验收的时间、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及验收检查情况,验收结论。
7)其它分部工程质量情况: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分别简要说明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等)。对未进行验收的分部工程给予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8)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是否发生过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如发生,说明原因和处理结果,写明什么时间、什么部位发生什么样的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扼要说明其主要原因及监理所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应有项目承担单位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或检测单位认可的结论性意见。如未发生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写明施工中未发生。
4.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
1)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相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程序。
2)工程建设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4)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要求。
5)是否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5.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级单位公章。
6.报告时间:应在单位工程预验收之后,竣工验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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