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管理费用—租金;
贷:银行存款。
承租人租入资产不能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仅需按期支付租金。所付租金一般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的临时需要而租入资产,不涉主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
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
1、经营租赁用的资产应区别自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进行核算。
2、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应比照自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修理的会计方法处理。
3、经营租赁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单独核算,但经营租赁资产的修理费在“营业费用”科目中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租金或押金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1、定期支付租金
根据租赁契约规定,承租人按一定期间(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笔金额固定的租金,或者是,按一定标准(如按利用租赁设备所产产品的销售额的提成率)计算的租金。
其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将实际支付的或者根据权责发生制应计的租金确认为租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租金或押金
有时租赁契约可能规定承租人应先预付一笔款项,此笔款项的用途可能有三种:
作为预付租金,用以抵缴最后一期或若干期的租金;
作为预付租金,用作支付在定期支付的租金之外的额外租金;
作为承租人履约的押金(或保证金),并在租赁期满时如数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