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盗用名字纳个人所得税???

今天我老爸收到了封税务局寄来的信,说收取了他的个人所得税17元,所属的工厂也是我老爸以前工作的工厂,但重点是我老爸已经退休4年多了,况且,我老爸以前的工资也不到2000,按理应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吧...难道名字被盗用了?我对这些根本不认识,现在应该怎么办?从那问起??
对啊,17元确实不多,就想搞清楚是什么一回事

第1个回答  2009-04-30
一、您要弄清税款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的,如果是您老爸退休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那时的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而不是现在的2000元费用扣除标准有三次变化,2005年前为8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为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至今为2000元。
二、退休工资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但您老爸如果在外有兼职,则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收政策的规定,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找代开代缴单位落实情况(谁是代扣代缴单位能在地税局的函上了解到)。
四、到主管地税局(发函给您老爸的地税局)核对。

总之,纳税光荣。如果名字被别人盗用,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30
你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

你们可以咨询一下税务机关。

看一下,你父亲是由于什么原因被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退休职工的工资是免税的。
第3个回答  2009-04-30
先问一下以前的工厂,这个情况不一定就是盗用,也可能是其他合理原因,而且因为之前有过关系,所以即使是工厂使用了您父亲的身份证,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实也没有关系,只要工厂以后不再使用就可以了。

如果工厂不答复或者答复不合理,你可以考虑找地税局查询。
第4个回答  2009-04-30
问工厂和税务局
第5个回答  2009-04-30
看一下,你父亲是由于什么原因被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再顺藤摸瓜 查到根
而且既然是发生了个人所得 怎么不是扣除了发出的个人所得呢 而要用信的方式再上你上缴17元呢?17不多 但得查清楚 免得以后来笔大的 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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