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风俗禁忌藏族有哪些禁忌习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2-06
藏族人民在西藏高原地区生活了数千年,拥有非常悠久璀璨的文化和历史。千百年来,这里形成了独特的地域风俗和风气,因此也出现了一些禁忌。去西藏旅游的朋友需要注意,下面给大家分享藏族风俗禁忌大全。
生活在社会之中,必定会被社会所影响,每一个地区,都有不一样的规矩,而这规矩中,不能触碰的,便是禁忌。尊重每个民族和地区的生活以及各种习俗,不去碰别人的禁忌,是一种修养,也是对生命和自己的肯定。
禁忌是人们由面对一个权威对象时的敬畏感而产生的对自己行为的限制性规定。它是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往中,由人类自己建立起来的、借助象征与符号成为社会成员代代相传的共有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作为特殊的民俗事象,禁忌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对受尊敬的事物不许随便使用,因为这种事物具有“神圣”、“圣洁”的性质,随便使用是一种亵渎行为,会招致不幸;反之遵循禁忌,会带来幸福。二是对受鄙视的不洁、危险的事物,不许随便接触,违反这种禁忌,同样会招致不幸。总之,禁忌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
对于具体的禁忌事项的分类,学者们见仁见智。吕大吉先生在《宗教学通论》中提出禁忌的两种分类原则。一是“按被视为神圣事物的种类来划分禁忌的种类”。其中可分为四类:1、关于神圣实体的禁忌;2、关于具有超自然力和神性的人或自然物的禁忌;3、关于神圣的地点的禁忌;4、关于神圣时间的禁忌。二是按照禁忌规定本身的表现形式和物质手段,将禁忌分为语言禁忌、行为(作业)禁忌和饮食禁忌三大类。
藏族作为我国一个较为古老的民族,亦是有许多的禁忌,关于宗教、生活、语言、食物等。据藏族主要的禁忌事项,我们将藏族禁忌分为生活禁忌、言语禁忌和宗教禁忌等三大类。
一、生活禁忌指除特殊场合禁忌之外的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禁忌。从社会角色、行为领域、人体、生存状态四个方面划分,基本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外出等衣、食、住、行方面的禁忌,婚姻、生育和死亡禁忌以及性别禁忌、等级禁忌、生产禁忌、人体禁忌、排泄物禁忌和姓名禁忌,等等。此外,有关天体、天象的禁忌,动物、植物的禁忌也可归纳入这类禁忌中。
老年妇女不食当天宰杀的肉食;家中有危重病人或家庭不顺,户外插青枝柏叶或石头上放有红线,或用石压刺,以示谢绝客人;屋内不准吹口哨,唱情歌;年尾忌债翻年,年头忌要债;忌妇女在炉灶上站立、蹲坐;家中佛坛不允许别人乱摸,也不得随便指问;吃奶渣和酸奶时,忌用筷子;忌烧奶渣吃;主人及客人在火塘上首位置就坐,只能盘坐或跪坐;不准随便跨越火塘;不准在神龛上放杂物。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不熟悉的男女忌在一个碗内揉糌粑。在藏区,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违禁食用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nyin--sha),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贡姆”(lha-bya-gong-mo)这样的雪山鸡藏族人视之为神鸟,忌讳捕猎。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西藏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等地一直有以打鱼为生的渔夫和渔村存在,当地居民在一定的季节食鱼。卫藏地区的城镇居民分人吃鱼,而广大农区和牧区,尤其是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吃鱼、虾类食品。
生产禁忌:不打杀鹤、雁、鹰、雕、乌鸦、家狗、家猫等,雨季,忌在胡梁高山上砍伐木材或高声喊叫。在防霜防雹期,忌火化尸体,忌妇女外出不披披肩。
二、言语禁忌指某些语言在特殊场合下的禁用,它发展的极点便是对语言灵物的崇拜,如崇拜符、咒等。“符是一种奇特的图画,充当‘文字’代替语言力量,用来作避邪镇妖之用。咒是口头语言禁忌,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一旦使用,裤蠢运认为会置对方于死命”。在藏族生活中常见的盟誓诅咒同样可纳入语言禁忌范畴。盟誓诅咒在吐蕃时就已成为贵贱畏惧的习俗,并且被写入法律条文中,作为判决定案的主要依据。执法办案时,是否起誓发咒成为法律条文生效的依据,是藏族人崇尚诚信的标志,颇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之君子风度。盟誓诅咒是赞普与臣子、王室与诸小邦关系的主要纽带,起誓诅咒成为社会各阶层解决种种矛盾与冲突,处理各民族事务以及缓和民族冲突的主要手段。唐蕃之间的关系仍以会盟起誓来裁定,而两者的诏书反倒是次要的。盟誓诅咒具有不可抗拒的约束力,甚至吐蕃人把咒语看成祛灾祈福及对付仇敌的灵验妙方,发展至今藏族民间发誓诅咒之俗十分盛行。如拉卜楞牧区牧民盛行“扎仓”,城镇居民脱口而出的是“拉卜楞恭巴”,都是以藏族人信仰中的“寺院”作为担保发誓的,还有以父母血肉发誓的誓词。除此而外,藏族人在旁人打喷嚏后,会紧接着说“长命百岁”一类的话语,实质也是认为语言具有特殊的魔力,相信它能够起到禳解因违反禁忌而带来的危险的作用。
三、宗教禁忌是各类禁忌中最早的一种,指祭仪禁忌等。具体包括神圣实体的禁忌、祖先精灵的禁忌、崇拜对象的禁忌、崇拜场所的禁忌、仪式器物的禁忌、神圣时间的禁忌,等等。由于藏民族在各方面深受宗教影响,属于宗教民俗范畴的禁忌无不拥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无论到寺院的大殿经堂,还是到佛塔、转经亭、烧香台、玛尼堆等处参观旅游,都必须顺时针方向即从左到右绕行;进寺院大殿前,要脱帽,忌携带刀枪及大蒜;忌摸寺院内的各种佛像、经书、法器;未经本人许可同意,不得进入主持堪布、活佛的房间;觐见活佛、堪布时,说话举止要恭顺、文雅,递接东西时要双手献接,离开时要倒退几步,不得突然转身离去,否则被视为不礼貌;不能随手翻动玛尼堆上的石块;到寺院朝佛只能上午清早去,不得下午去朝佛;到烧香台煨桑也是如此;在神湖和神朱里不能乱抛东西,更不能洗衣物等不洁之物,要饮水只能双手捧水而饮;神湖、神泉周围的神树上不能乱挂衣物,更不能随便取下经幡等物;忌用食指指点佛像,应五指并拢,掌心向上,以示崇敬;进寺院大殿经堂或家里经堂时,不得吸烟。
禁忌的形成原因
藏民族在古老、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信仰的艰辛蜕变和与恶劣自然环境的坚韧的磨合,逐渐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文化人。这种升华是以其克制自己或群体的某些欲望为代价和前提的,而这种自我约束与自律的最基本、最原始的形式就是禁忌。
“万物有灵”观念产生后,由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的低下,原始初民无法解释世界万物的神奇现象,无法理解自身及把握自然,将梦寐等人体现象及风雨雷电等一切与金木水火土物质有关的自然现象理解为由超自然界的神灵所控制。自然万物既施恩于人类又加害于人类的两面性迫使人类开始以祈祷等方式来乞求并取悦自然万物的恩赐,同时,又以小心谨慎的个人言行这种以免触犯神灵的心理和禁忌方式来躲避自然万物的危害。可见,禁忌在产生之始便具有功利性。爱和恨的双重情感导致了人类禁忌的产生。
禁忌在产生之始便具有明确的功利目的,人们常常用利害功效来解释人们的禁忌行为。同时,有些禁忌还要从象征的意义来理解。因此,禁忌来自于神秘的交感和经验的约定。
来自于对灵魂的信仰
藏族和世界上的大多数民族一样,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灵崇拜等多神信仰和一神崇拜阶段,认为动物类或植物类的图腾是神圣的,不可触犯的。寄魂物的安危关系个人生命的生死,成为一种禁忌,个人保护神也可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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