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司要优化一名12年工龄的老员工,出于职位行为人力总监出面与员工沟通,员工要求要辞退补偿6个月,人力总监将该员工意思转达给公司领导,公司不同意给补偿,后来该员工和总经理沟通谈话后,总经理也表示不同意给补偿,后该员工申请仲裁,并且仲裁赢了!公司把责任推到人力总监身上,说是人力总监处理不当,导致员工仲裁,并以此为由要人力总监辞职,并且要扣整月工资,不给补偿,人力总监不同意,也去申请仲裁,庭审时向仲裁庭表达要辞退该总监是因为该总监在职期间审核员工考勤不合格,给公司造成损失,但之前公司每月工资表签字审核上都有员工考勤天数的领导签字确认的工资表,请问公司还能追究之前的考勤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