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6-01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7年8月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太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