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偷盖公章挪用公款,财务保管印章需要明确责任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1
陈某是某单位的出纳,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用其保管的某单位账户存款多次取出现金,并偷盖了法定代表人印章开具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和转账支票,把公款转至其本人及其妻子的账户上。这些公款的大部分都用于买彩票上,少部分则用于个人和家庭生活开支。为掩盖事实,陈某还伪造了一枚银行印章,不定期伪造银行现金对账单并加盖上述伪造的印章,交单位财务科会计作账。或者晚上偷偷盖章。对于偷盖印章,他已驾轻就熟。

至事情暴露后,共挪用了1500余万元。而在法庭上,陈某竟谎称:挪用公款是为了给患病的女儿!后经审判,陈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责令退赔尚未归还的1200余万元。

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己用,其行为不旦是犯罪,还损坏了国家资源。公章管理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就会让有心人乘机偷盖、乱盖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因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忽视印章的管理。

思格特智能印章管理系统 ,借助物联网技术,把印章与APP、智能设备相结合,实现了企业印章安全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在每一次盖章时,需用印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申请,领导审核无误后才能进行盖章。在盖章过程中,设备自动拍照盖印文件,上传到云端保存归档。让盖印前、盖印中、盖印后都做到了透明、实时监控。彻底杜绝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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