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都是耕地,后来响应政府号召,把耕地退耕还林了。现在要修建水厂需占用,在赔付时说我们属于林地,只能享受耕地赔偿的一半,而当时没退耕还林的(相连一大片地,其中有退耕的也有没退耕的)没响应政府号召的到比我们多了一半的赔偿。请教律师朋友,这种说法对吗??有法律依据吗?? 在线等!!急!!!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