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给一个人钱,然后这个人又往我另一个朋友借钱还给我第一个朋友,他们写借条的当天,我刚好路过...

我朋友借给一个人钱,然后这个人又往我另一个朋友借钱还给我第一个朋友,他们写借条的当天,我刚好路过,现在这个人不还钱,他们要打官司,这个人要告我朋友敲诈,请问我会付法律责任吗?我有必要出庭吗?

第1个回答  2012-08-17
不会,但是你认为可以的话你还是有必要出庭的。
第2个回答  2012-08-17
不用,你只要对你在法庭上说的话负责任好了
第3个回答  2012-08-17
你没有签字,就没有责任。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17
不用 如果你不想出庭的话
第5个回答  2012-09-14
你是要付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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