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是做什么的

如题所述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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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住建局是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1、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简称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2、住建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5)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6)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8)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9)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0)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2)计划财务审计科。

(3)城乡规划管理科。

(4)城市建设科。

(5)建筑管理科。

(6)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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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3-19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13

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

住建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并进行行业管理的机构。

以深圳为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责是: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设有14个内设机构和10个直属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八)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沭阳县住建局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建局—信息公开

第4个回答  2017-07-06
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事业的
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有关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订和指导实施全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报和负责实施年度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事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和建筑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地方建材市场管理;承担组织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全市墙体材料的改革、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除重点工程和财政投资项目外,下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市重点工程和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制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合同鉴证、定额标准、工程造价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

(五)负责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规范工作,强化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除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外,下同)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审查市级或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的审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和人才培养工作,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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