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节日习俗,服饰,饮食,民居,新颖别致的民间工艺品)

如题所述

一、服饰
民国时期,富户人家的妇女多穿旗袍或偏襟短衫;男人多穿长袍马褂,戴礼帽或帽盔,穿皮鞋。城镇富有的学生,身着中山服。平民百姓多穿土粗布,样式简单,男女老少一律中式。上衣有大襟,用布带打结为扣,俗称“打蒜头疙瘩”;下为绾腰长裤,系布裤带。春、夏、秋三季,男人多穿内衬衣,俗称“汉褶子”,头戴草帽,脚穿黑布鞋、白布袜;中老年妇女身着黑、蓝裤褂;青少年及妇女多穿白褂黑裤。冬季,男女老少一律穿棉裤、棉袄、棉鞋、线袜,青少年男女多穿骆驼鞍式棉鞋,老人穿纳云帮的棉鞋,俗称“老头乐”。
民国年间,县内有“衣冠不改旧家风”之说,衣着变化不大。1938年八路军开辟蓟县抗日根据地后,服饰大变,男人上衣有掩襟改为对襟,夏戴大沿草帽,东戴毡帽头,穿布鞋布袜。
新中国成立后,服装变化较快。50年代,实兴中山装、学生装、列宁服,戴八角帽,穿胶底鞋、针织袜,衣着多为蓝色,有“挣钱不挣钱,一身海成蓝”之说。1966-1976年,流行军干服,青少年多穿草绿色服装,戴草绿色军帽。1978年以后,春秋冬季,年轻人服装流行穿西服、夹克衫、喇叭裤、牛仔裤等,夏天,年轻妇女多穿裙子,男青年汗衫花色品种较多,鞋的样式有港式、前进式、火箭式。
民国年间,妇女有佩戴手镯、耳环、戒指的习惯。儿童挂长命锁,希望孩子平安长大。50-70年代,佩戴饰品的习俗逐渐消失,80年代再度流行.

二、饮食
平时饮食 明、清、民国年间,一般农户正常年景一日三参,两稀一干。麦收时,青甸洼地区一日4顿饭,早、晚在家用饭,中午、下午在田间用饭。午饭多为馒头、烙饼、水饭、大葱蘸酱等,谓之“帖晌饭”。麦收后,青甸洼、太河洼一带农户家家磨炒面,阴天下雨,做饭困难时,全家人以炒面为主食。至今仍有部分农户喜食炒面。夏季,县内大部分地区习惯吃凉饭:压饸饹、做凉格豆汤、过水面、水饭。这一习俗流传至今。冬季,一般农户一天两顿饭,进入腊月,中等以上农户淘米磨面,蒸饽饽、年糕。正月十五前,以t饽饽为主食。过去农户所食蔬菜品种单调,从秋末到春天主要吃白菜。宴席也有白菜上桌,明曰“佛手肉”。春季,家家煮豆做酱,秋季户户腌咸菜。
宴席 宴席有八八席(俗称八碟八碗)、四四席、大四四席、小四四席。赴席时,客人长者坐上座,隔辈不同席,男女不同席。席间待客,有“七茶八饭十成酒”之说,即给客人倒茶要七成满,盛饭要八成满,到酒要是十成满,甚至酒满外溢,才算尊敬,且“主不喝,客不饮”,这些风俗,80年代大部分仍然保留。

三、居住
新中国成立前,破土建房,必择吉日,焚香祭土地神,请阴阳宅先生看风水。县内讲究接东不接西,即一房建成后,想再接一间,只能往东盖,不能往西盖。门口一般留在南面或东面,且不直接对胡同、烟囱、桥口。厢房低于正房,谓之“厢不压正”。建房时全村人主动帮工,不取报酬,主人酒肉相待,俗称“请工”。上梁时,用红线绕房四周,放鞭炮,梁上系红布,贴“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对联。上梁这天,亲朋好持礼品祝贺,谓之“浇梁”,孕妇、寡妇不能入内。80年代,旧习俗大部分废止,随着专业或半专业建筑队的出现,帮工改为包工。
县内民房讲究深宅大院,座北朝南,几层正房前后通行,前后均设门窗。厕所、猪圈一般设在院的东北角和西南角。70年代后,农村大多建独院住宅。
新中国成立前,迁居挑吉日良辰,太阳出升前搬迁,先将火盆生着旺火,搬入新居,取今后日子“红火旺盛”之意。然后烙张发面饼,形如锅大,取“今后的日子大发起”之意。这天,亲朋携火柴、筷子、升、肉、粮(主要是高粱)等礼品“添宅”,取“发旺、高升、红火、快活”之意,也有送《孟母择邻图》和条幅者。80年代,添宅之风犹存,礼品多以火柴、筷子和生活用品居多。亲朋在新居开怀畅饮,俗称“贺新居”。兄弟之间分家迁居,亲戚均送来米面,称“温居”。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房屋多为座北朝南的3间正房,长辈住在东屋,谓之“上房”。兄弟住对屋,兄东弟西。有客人来时,主客人住在一屋,让客人睡在炕头,以示尊敬。儿子娶媳妇,西屋作洞房,以示长幼辈份。女儿与女婿回娘家,不能同居一室,若同居,须在炕席下面放些钱币,以免娘家日子不兴旺。已婚女儿,如在娘家生孩子,女婿必须将岳父家水缸、水桶等盛水器物挑满水,以免日子不起或血腥之灾。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农村房屋坐落、建筑样式基本上与民国前相同。在县域有数万名职工干部家庭居住楼房或平方房,居住习俗不大讲究。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有“穷灶坑、富水缸”的习俗,以防水灾,勤扒灶坑灰,随时挑满水缸。这一习俗保留至今。

四、行路
新中国成立前,县内书香门第、豪门富家的人走路讲究端庄稳重、四平八稳,宁湿衣不乱步;平民百姓走路较为随便。离家外出,择吉日或双日子,以保“平安”。临行前,吃饺子,取“发脚”之意。途中遇蛇横道,返转回家;遇别人丢失的烟斗或旱烟袋、绳子绝不拾起,以免不吉利;遇长辈,下车、下马问好,否则,晚辈请长辈“恕过”,长辈应答“当行”或“快行”;如遇同辈、乡亲、熟人,在车上、马上打手势,说声“两便”;问路时,先下车、下马,后说“借光”或“劳驾”,然后再问路;与长辈同行,长者在前,幼者在后。
新中国成立后,自行车逐渐增多,尤其近年来,汽车增多,人们行路习俗日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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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服饰

  鄂伦春人爱穿用毛皮缝制的各种服装。他们不仅冬天穿皮装,就是夏天也有许多人穿,而上山狩猎那就更是少不了要穿它了。因为毛皮服装,既能御寒又能防雨,而且还耐磨,非常适合狩猎时穿用。

  鄂伦春人的皮装主要是用狍皮制作的,也有用犴皮和鹿皮的。夏季狍皮为沙毛,可以用来缝制春秋的皮袍,也可以翻穿为毛朝外的狩猎伪装。冬季狍皮为绒毛,可以用来缝制冬袍。缝制毛皮服装时一般都用兽筋,如狍筋、犴筋等。

  另外,鄂伦春族妇女还非常喜欢戴绣有各种图案的狍皮手套。这种手套的缝绣工艺相当精湛,在手套背上都绣有鸟兽等动物图案,每个图案都是一个美好的希望。

居住

  沿河流而移动,逐野兽而迁徙,是鄂伦春人的居住特点。他们在山林中四处游猎,每到一处就选择地势高,水源充足,避风而阳光好的地方,将他们的家──仙人柱搭设起来。

  "仙人柱",也称撮罗子,是一种可以随时搭起来或拆解的简易房屋。一般是用几十根 9 米长左右的桦木或柳木杆和一些桦树皮、兽皮之类的东西搭设而成的。在搭设仙人柱时,每根木杆都要埋到土里二寸多深,上端向中心倾斜,互相交叉固定,形状如同半张开的伞架。仙人柱的大小根据家庭人口的多少来决定。夏天,仙人柱搭设在比较高的地方,这样,有利于通风散热。外面盖的是桦树皮、芦苇或白布。冬天搭设的比较矮小,外面盖的是各种兽皮。   

  仙人柱的门一般都是向南或向东开。门上挂一张狍皮或桦树皮,用来档风。正对着门的地方叫“玛路”,这是最尊贵的席位,专供长者或男宾坐卧,禁止有月经的妇女坐卧。因为在这里挂着保佑全家人畜平安的神像。猎手们的枪或弹药放在“玛路”的两侧。门的两侧是“奥路”,它与“玛路”用扁木板就地隔开,里面铺一些干草和兽皮,用来坐卧。在左边的“奥路”为大,是主人的席位;右边的为小,是晚辈坐卧的地方。仙人柱的中央,是一堆日夜燃烧着的火,人们利用它煮食、取暖、照明。在仙人柱的顶端留一空隙,用来排烟。   

  仙人柱的搭设和拆解都很方便。把几根带叉的树杆支起来后,再把其余的几十根树杆围着立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圆椎形的架子,然后把桦树皮或兽皮围上就可以了。从拆解到搭设,只用几十分钟。  

狩猎禁忌

  在出猎前不许说一定要打到几个什么野兽,如果这样说了,就会什么也打不到;打到大野兽扒五脏时,心脏和舌头要连着,煮的时候也要这样,只有到了吃的时候才能割断,否则就打不着野兽了;吃完犴肉后,骨头不能随便乱扔,必须将犴骨拣起来,扔到河里,如果被狗或野兽吃了,对狩猎也很不利;出猎时不打雁,否则对夫妻感情不利,因为雁雌雄总在一起,如打死一只,另一只就变成孤雁了;对猛兽不能直称其名,对熊称“老爷子”,而对老虎则称其为“兽王”。

生活禁忌

  姑娘出嫁时,娘家不能陪送剪子、镜、茶壶之类的东西,否则新娘的兄弟要遭到麻烦;出嫁的姑娘回家后不能刷锅,否则会把财运刷跑了;孕妇不能铺熊皮,也不能进产房,否则会流产;青年人不能叫长辈的名字,不让孩子骂人,否则要遭到麻烦;戴孝期间不剪头,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不允许和别人吵嘴斗欧,过年时既不给别人拜年,也不接受别人的拜年。

参考资料:http://www.modelgood.com/n/2005-12-7/14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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