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勤天数应该怎么算?

现在是7月份,我们考勤是6月份的。
1、本月一共有30天,每星期休一天,就是30-4=26天,其中有3天是法定假期22.23.24(端午节),其中24号已经包括(每星期休一天,就是30-4=26天)在周末了。。那这个月应出勤是26天还是24天?
2、法定节假日应不应该做考勤?如果应该的话,那上述问题是不是应出勤26天,实际出勤24天?
3、工资核算是按照应出勤天数计算还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问题比较急。。希望大家多多帮忙

1、实际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缺勤天数

2、应出勤天数

应出勤天数=月历天数-周六、日天数-法定假天数

3、缺勤天数

缺勤天数=事假天数+病假天数+婚假天数+产假天数+丧假天数+探亲假天数+年假休假天数+工伤假天数+矿工天数

扩展资料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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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9

实际出勤天数=应工作-出勤天数+带薪假天数-不带薪假天数。如按标准工时制计算当月实出勤:当月应工作22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2天,请假1天那当月员工的实出勤=22-1+2=23天实出勤。如果一个员工每月工资6000元,当月工资计算:6000元/21.75*23=6344.83,再扣减社保,个税,加福利津贴+加班工资就是他这个月实际的工资额

好用的工时统计软件推荐京顶HR考勤工时统计分析系统。系统全业务管理包含以下内容:

可实现员工在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弹性工时制和核心工时制)下的考勤打卡,排班,休假/年休假,加班,出差,外出进行实时在线流程化管理。每月统计出可用于计算工资的工时统计数据。包括出勤天数,缺勤工时,会议工时,加班工时,请假工时,出差天数等自定义考勤类型报表。并可以统计与出勤相关的补助,出勤就餐天数,外出误餐补助,出差地域补助,特殊班次补助,员工学历补助,加班时段补助等福利津贴统计。具体功能如下:

1、考勤打卡:人脸考勤机,通道闸机,门禁,手机APP等任意一种打卡数据采集

2、智能排班模块:制定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弹性工时制班次时间,并设置将具有相同上班时间的员工分为一个考勤组,制定考勤组排班计划!

3、职工休假模块:休假管理很多OA系统也包含,但OA请假以审批流程为主,多以半天或一天为单位而且不检查班次。所以在考勤工时计算中不是特别精准。考勤休假模块是包含员工休假资格发放,休假申请审批,休假计划,工时优化,休假工时统计,自动销假等功能

4、年假管理账户:年假管理是员工休假的一个特殊情况,采用单独年休假账户实现年假两年并管,自动清零。很多人不太明白为什么需要两年并管,因为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假在12月底就到期了,而很多企业为保证员工年假能延续到春节期间申请休假,将上一年年假转结到第二年。并设置清零有效期

5、时间管理账户:这个时间账户主要实现对员工加班的管理,员工日常的多于标准工时的时间都记入时间账户,方便员工申请调休假或发放加班费。同时建立员工时间信用管理体系
6、出差考勤:员工出差正常考勤,并统计出差地域补助
7、外出管理:外出单管理,统计外出工时并计算外出餐补
8、考勤工时统计:员工每月的工资计算需要考勤报表,补助项统计,工时统计报表上报完成才算考勤的全业务管理。员工的实出勤工时,缺勤工时,休假工时,加班工时,出差工时,外出工时,会议工时,和考勤相关的福利补助全部计算汇总,方便HR部门计算薪酬
9、工效分析:大数据挖掘。员工的项目工时,工效,休假率,出勤率多种维多的分析数据有助于准确核算工时,优化用工结构,为企业降本增效,提供决策支持
10、定制开发:微服务架构可以在不影响现有业务基础上扩展新应用。实现真正的企业一体化数字管理。避免多套系统对接,多头维护,降低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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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2
1、实际出勤天数

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缺勤天数

2、应出勤天数

应出勤天数=月历天数-周六、日天数-法定假天数

3、缺勤天数

缺勤天数=事假天数+病假天数+婚假天数+产假天数+丧假天数+探亲假天数+年假休假天数+工伤假天数+矿工天数

扩展资料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6

按劳动法方的规定每个月应出勤22.5天,实际出勤就按考勤的天数填。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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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你的工资总数除以应出勤天数在乘以实际出勤天数
本月30天-每星期休一天×4=26天
端午节法定假日只有一天。
再减去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天数就是应出勤天数。25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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