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的特性是什么

价值具有客观性,主体性,多维性和社会历史性

第1个回答  2020-03-27
主体性,客观性,社会历史性,多维性
第2个回答  2019-11-13
第3个回答  2014-06-24
“所有的价值都是微妙的,有关科学的价值亦是如此。价值不是行为的机械法则,也不是美德的蓝图。价值是把社会中的一些行为模式聚集在一起的概念。”
价值的整体性说的是,像迪昂的理论整体论 和爱因斯坦的意义整体论 所言一样,诸多价值的集合或系统形成整体。其中的每一个价值并非自给自足,无法独立于整体。若使其一脱离整体,它便失去意义。马根瑙说得不错:价值不是自足的,孤立的价值像孤立的事实一样是无意义的。价值的两种极端解释——价值作为与人的行为无关的理想和价值作为在人的行为中观察到的事实偏爱——都是无结果的,因为它们未注意价值与给它们以意义的逻辑背景的关系。价值是从像命令那样的规范性命题——可以称之为格言、或戒律、或规范——获得意义的,在其中格言构成和稳定价值:它们是支持价值和防止价值跌入无意义的媒介,正如理论支持有意义的事实一样。
价值的虚潜性说的是,价值是虚存的,而不是实存的;是潜在的,不是显在的。要使它从前者转化为后者,就要求主体和客体必须相互作用或发生关系。这与微观物理学中的基本粒子从虚到实、从潜到显的转化有些相似。布龙迪齐在区分价值和价值对象(value objects)时说,价值只是潜能,具有非实在的性质。所谓非实在性是指价值不像延展性、形状和其他第一性和第二性的质一样构成事物的部分。价值具有两极性和等级顺序,从好到坏而排列。 李凯尔特也认为,价值是文化对象所固有的,自然现象与价值没有联系。我们不能说价值实际上存在或不存在,而只能说它们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的。价值决不是实在,既不是物理的实在,也不是心理的实在。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但是,价值是与实在联系着的:它能够附着于对象之上,使对象变为财富;它能够与主体的活动相联系,并由此使主体的活动变成评价。
价值的客观性说的是,价值尽管抽象而玄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例如有人就径直宣称:“价值判断总的来说是主观偏爱的非理性行为” ),但是毕竟还是有客观的因素在内。内格尔说:“价值表达着客观的意愿。” 普特南指出,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如理论评价中的融贯性、简单性等。它们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所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至少这些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
价值的可变性说的是价值的非永恒性和非绝对性。价值随人、时代、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并不是一成不变或一劳永逸的。价值能够被创造,也能自然地或人为地消亡,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不过,价值系统一旦确立并被世人接受,它也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惰性,除非受到强烈而持久的冲击,否则不会轻易改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8-13
①价值具有主体性。价值直接同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一方面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存在,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创造,使客户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②价值具有客观性。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不是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意思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独立于人们对他的认识和评价。首先,主体的存在和需要具有客观性;其次,客观的存在属性及作用也是客观的。
③价值具有多维性。这是指每个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多样性,同一客体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会产生不同的价值。
④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价值关系中的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的具体的人,随着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主体和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变化,导致人们对客体价值的判断也会发生变化。
第5个回答  2020-05-17
(1)价值的哲学内涵
作为哲学范畴,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的积极意义。在价值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客观主义价值论和主观主义价值论的对立,都是片面的。价值体现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表现为人与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价值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性,即客体的某种性质、结构和属性。价值既具有主体性特征,又具有客观基础。
(2)价值的基本特性
价值具有主体性、客观性、多维性和社会历史性四个基本特性,它们是价值本质的表现。
①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价值直接同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
a.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存在。没有主体就不存在价值关系;同一客体可能对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价值。
b.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创造,使客体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存在。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关系。
②价值的客观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不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意识而存在。
a.主体的存在和需要是客观的,而不是抽象的。不论是自然需要还是社会需要,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都由主体实际的生存状态决定,同人的社会存在相联系,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条件空谈人的需要。
b.客体的存在、属性及作用是客观的。客体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并不由人的主观愿望决定,而是由客体客观存在的性质、属性等决定。
③价值的多维性,是指每个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多样性,同一客体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这就要求人们在创造或实现价值时,应对客体的价值作全面的考察和理性的选择。
④价值的社会历史性。价值关系中的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的具体的人,随着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主体和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人们对客体价值的判断也会发生改变。主体和客体的不断变化决定了价值的社会历史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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