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法律解释
法律
上
建筑物的
定义
答:
2、附属设施指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
民法典关于房屋
附属物的
规定
答:
所谓的房屋的附属物,
是指被拆迁的房屋里,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房屋内所增加的、依附于房屋中,具有某种用途的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权法解释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管理
答:
【解释】
本条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规定
。实践中,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二是业主自行管理。故本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向...
民法典关于房屋
附属物的
规定
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
房屋
附属物的法律
规定
答:
法律
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
建筑物
、构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一并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
概念?
以及法律
上的解析?
答: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概念:
1、建筑物分为房屋和独立于房屋以外的建筑物
(1)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等。2、附属设施指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
《
物权法
》76条第六款,改建、重建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其中附属设施如何...
答: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共享设施和专有设施 共享设施主要是指公共部位的设施,比如走廊,门厅,户外墙面,水管等等,专有设施主要是指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必须的,保证建筑物合理使用的设施,包括房屋内的管道、暖气片等。
物权
法
中的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楼顶?
答:
法律法规:《
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居民住宅
的法律
定义
答:
居民住宅
的法律
定义是指供人类居住、从事家庭活动和私人生活的封闭空间,通常包括房屋、公寓、别墅等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在法律上,居民住宅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保护。首先,居民住宅是居民的私人财产,受到财产权保护。这意味着未经允许,他人不得擅自进入、占用或损坏住宅。例如,在大多数国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什么是房屋
附属设施
?
答: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
设施的
,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问题二:什么是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电表不属于附属设施,附属设施是为房屋服务的建筑。 问题三:什么是楼房附属设施 所谓建筑物区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民法典对房屋附属物的解释
民法典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哪些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定义
民法典建筑物附属设施概念
建筑区划内是指小区红线内
最高法对房屋附属物的司法解释
房屋附属物一览表
房屋的附属物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