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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答: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
水域管理
与保护,规范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
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江苏省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活动及...
江苏省
海域使用
管理
条例(2020修正)
答:
海域使用
管理
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项目
用海,应当报国务院审批。下列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填海五十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二)围海六十公顷以上、一百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下列项目用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一)围海四十公顷以上、六十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二)不改变海域自然...
江苏省
河道
管理
实施
办法
答:
(一)根据《条例》和本
办法
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
管理
规定,对所辖河道及其配套工程实施管理、维修和养护;(二)审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
建设项目
的方案,参与审查有关河道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三)制止侵占、破坏或损坏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行为;(四)受河道主管机关的委托,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
江苏省
水利工程
管理
条例(2018修正)
答:
1、有堤防的河道,其
管理
范围为两堤防之间的
水域
、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两侧五至十米,或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确定。挡潮涵闸下游河道的管理范围可以延伸到入海水域,其中无港堤河段的管理范围为港河两侧一...
江苏省水域
保护
办法
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
水域
保护,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江苏省
河道
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域的保护,适用本办法。在水域内涉及文物等其他保护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江苏省
水库
管理
条例的解读
答:
条例共八章四十五条,分别对水库的
建设
、工程
管理
、安全运行、开发利用管理、
水域
与水资源保护等作了规定。本文主要围绕水库的安全运行、开发利用、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一解读。明确监管责任 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现状】目前,我省共有在册水库908座(其中大型6座,中型42座,小型860座),大多分布在丘陵山区,总库容33.85...
江苏省
滩涂开发利用
管理办法
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滩涂资源
管理
,合理开发利用滩涂,促进经济
建设
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江苏省
海岸带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沿海滩涂的促淤、围垦、利用和保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滩涂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
江苏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水利工程
管理
条例》的决...
答:
一、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河道、湖泊的
管理
范围:1、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堤防之间的
水域
、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两侧5至10米,或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确定。挡潮涵闸下游河道的管理范围可以...
江苏省
水库
管理
条例
答: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上投资修建水库,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条 国有水库在
建设项目
立项时应当明确工程的
管理
体制和管理机构性质,确定运行管理、大修、折旧等经费来源。需要办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研究、论证工作。工程的概算和预算中...
江苏省
航道
管理
条例
答:
航道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非法
占用
。第五条 本省航道
建设
和
管理
,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建设与管理并重、保障安全畅通的原则。第二章 航道规划建设和养护第六条 本省航道按照国家和省的技术标准分为一至七级航道和等外级航道。一至七级航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公布。等外级航道由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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