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非营利性个人网站如何在公安备案?

如题所述

需提交的材料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备案单位公章);(2)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本单位负责人、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个人网站应提交计算机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3)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4)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4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互联网公用账号登记制度、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等、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等;(5)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包括:交互式栏目必须有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网络安全审计、防病毒防黑客攻击措施等;(6)本单位的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7)网站网页基本情况,网页栏目设置与变更及栏目负责人的情况;(8)提供服务或开办栏目的种类,重点说明新闻、交互式栏目、邮件服务、搜索引擎等情况;针对各种服务类型制定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及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9)虚拟主机用户情况;(10)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按照其它法律法规要求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性网站必须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网站必须提交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还需提交审核证明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证的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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