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入户东莞是要积分的,请问这个怎么计算,求详细信息,跪谢

如题所述

  省统一指标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②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不得累加计分 初中 5分
  高中或中技、中职 20分
  大专 60分
  本科及以上 80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不得累加计分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 3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5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60分
  参保情况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在本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省内其他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及复印件(参保证明样式可登陆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详细网址:
  http://dgsi.dg.gov.cn—办事指南—业务表格下载—保险关系类—参保证明)

  社会贡献
  社会服务(近5年内)
  参加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本人提供省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捐献证明
  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正 由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
  表彰奖励 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
  获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

  减分指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不符合政策生育

  不符合政策生育
  有超生行为的人员,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能申请入户城镇;
  期限届满后,超生1个子女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以及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扣50分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反计划生育政策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违法犯罪(近5年内) 曾受过劳动教养 扣50分 由公安部门查询确认
  曾受过刑事处罚 扣100分

  市自定指标
  就业情况 工作
  时间
  在莞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直接核实;
  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经人力资源部门(劳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
  居住情况

  居住情况 连续居住时间
  在莞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提供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连续居住证明。
  居所情况
  在本市拥有自主房地产权房屋,申请人家庭人均(含随迁人员)住房面积不能低于本市家庭人均保障面积,即18平方米 30分 由本人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纳税
  个人投资 个人投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满10万元积2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由本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
  个人纳税 个人年纳税(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千元积2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由本人提供缴税凭证

  激励条件
  科技
  方面 拥有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

  技能竞赛方面
  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与行
  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多项不累加) 60分 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
  职业资格条件 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 80分 由本人提供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 60分 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
  计划生育 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加5分 由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加5分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未处理完结的,不得加分

  申请入户时的年龄

  申请入户时的年龄 持以下证书且年龄30周岁以下:中级工资格等级证书、初级技术职称证书或大专学历证书 20分 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
  持以下证书且年龄40周岁以下:高级工以上资格等级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20分 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夫妻双方均在莞工作,且以上积分项目累计均满60分以上,由夫妻其中一方申请积分入户,另一方作为随迁家属申请入户 申请人积5分 由申请人提供结婚证书
  对口帮扶 属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安排在我市就读的中职、技校毕业生 30分 本人提供毕业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部门进行审核

  注:①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
  ②初中以下学历不积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积分。
  ③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④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
  ⑤新莞人申请积分制入户时,如新莞人信息系统无信息登记的,同时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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