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6778号(西环城路与景阳大路交汇南行500米)。
电话:0431-88761122。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宽城分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3999号(北凯旋路与汽博路交汇西行500米)。
电话:0431-89138850。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区大队车管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长山路东广场南侧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431-84240620。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德惠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德惠市德大路与光明街交汇处德惠交警大队901室
电话:0431-87266908。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