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结(离)婚、购房、直系投靠需办理户口移入或移出者,持需要提交的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于婚迁的凭《结(离)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2、属于居民入住新建(购)住宅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持居民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3、属于投亲的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4、迁往农村的,需个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同意接收证明,持居民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扩展资料:
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资料不全者,补全资料后再提出申请;
3、派出所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4、提交的材料通过后,派出所会在20个工作日做出迁入决定。
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集体户口迁移需由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参考资料:太原市公安局-户口移入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