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中提到的没有配偶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时什么意思?

1、没有配偶是否可以简单理解为就是现在没有结婚的?
2、一直有单身生活想法的人就不能提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了是吗?
3、没有配偶的人是否可以提拔为非领导职务?如: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
4、如果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如不能生育或其他因素)很难找到配偶的,但个人素质和条件都很优秀的人也不能被列入考察对象吗?
5、是否可以理解为,今后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没有配偶的工作人员,最多提拔到科级就到头了是吗?
6、是否可以理解为,今后在中央或者国家机关工作的没有配偶的工作人员,连副处长、处长、司长、副司长都不可能被任命了是吗?
7、是否可以理解为,今后在省级机关工作的没有配偶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被任命为处长、副处长这样的领导岗位了?以此类推,在区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没有配偶的,就不能提拔为相当于副处级、处级的副局长或者局长了是吗?
8、如果前配偶因病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在了,也不想再婚了,是否也不能被提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了?
9、离婚无子女的没有再婚的人,是否也是一样不能被提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没有提到没有配偶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扩展资料: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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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新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中提到的没有配偶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指“没有配偶”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答
体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新措施
近年来,干部“破格”提拔、“裸官”提拔和官员“复出”等问题引起了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堵住了选任漏洞,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一是防止“破格”变“出格”。在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的同时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二是“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规定六种情形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对于“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堵住了裸官在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漏洞。提出:“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结合中央组织已经下发了《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后备干部也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重点进行抽查。三是规范官员“复出”。对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个回答  2014-01-16
原话为:(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你没有看全这一句话,这一句重点落在后面,即子女均移居国(境)外。
没有配偶不是关键,关键是没有配偶的情况下,子女均已移居境外。。。

理解了吗?
第3个回答  2014-01-16
(四)的精神是;有配偶但是已经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但是他的子女已经移居国(境)外。这样就把你那九条全给否定了
第4个回答  2014-01-24
就是没成家的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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