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日本的一名中国技能实习生,在日时间已经2年2个月了,从事小塑料制品的成型加工,工作中出现不合格品,属于正常现象,{无论谁去做,都会有不合格的产品的}。但是会社让我带着不合格的产品会宿舍,利用个人休息时间返修,或者在会社内返修,但是这些时间都不记录在出勤时间卡上。也就是说不给这个时间的工钱,于是我提出不接受,于是发生语言冲突,所以会社不让我上班了,现在我就天天在宿舍。不知道怎么办。{我和会社签订的合同书只有一份,而且在社长那里,我的银行卡和护照也在社长那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如果会社以我不服从管理为由,强行遣送我回国,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