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业务领用本公司原材料的成本应当计入加工成本,那进项税不需要转出吗?

领用本公司的原材料(外购有进项税),不需要转出作为成本计入加工成本吗?

不需要转出,销售时会计算销项税。
【例】甲纺织品公司为乙公司加工40支棉纱,由乙公司提供原料。加工协议约定:乙公司提供10吨棉花(市价每吨9200元),由甲公司按照投入产出1:0.9加工40支棉纱9吨,加工费每吨8000元(不含税)。甲公司实际投入产出比为1:0.92,也就是说10吨棉花可以加工成9.2吨棉纱,甲公司可以盈余0.2吨棉纱,工费实际成本每吨6000元。
  甲公司单独核算原材料的会计处理方法
  1.收到乙公司提供的棉花时
  借:原材料  92000(9200×1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来料加工预收原料)92000
  2.加工领用原料时
  借:生产成本——原材料92000
    贷:原材料92000
  3.结转消耗的工费成本
  借:生产成本——工费成本  55200(6000×9.2)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等科目55200
  4.加工商品完工入库
  生产成本合计:92000+55200=147200元
  每吨棉纱成本:147200÷9.2=16000元
  借:库存商品——40支棉纱(来料加工待发9吨)144000
    库存商品——40支棉纱(来料加工盈余0.2吨)320
    贷:生产成本——原材料  92000
      生产成本——工费成本55200
  5.确认加工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8424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2000(80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240
  6.结转加工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54000(6000×9)
    预收账款——乙公司(来料加工预收原料)90000
    贷:库存商品——40支棉纱(来料加工待发9吨)144000
  7.结转节约的原料余额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来料加工预收原料)2000
    贷:其他业务支出2000
  该项业务经营利润:72000-54000+2000=20000元,其中:原料节约2000元,加工利润18000元。
  甲公司不单独核算原材料的会计处理方法
  1.收到乙公司提供的棉花时,不进行账务处理,将棉花入库、出库记录备查登记。
  2.结转消耗的工费成本
  借:生产成本———工费成本  54000(6000×9)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等科目54000
  3.加工商品完工入库,不进行账务处理,将产品入库、出库记录备查登记。
  4.确认加工费收入来源:考试大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8424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2000(80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240
  5.结转加工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54000(6000×9)
    贷:生产成本——工费成本54000
  该项业务经营利润:72000-54000=18000元,按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计算的原料节约部分不能单独反映。
  两种方法的比较第一种方法将来料加工业务视同于自营生产业务,整个核算过程也反映了生产的全流程,所有的存货增减记录均记载于账册,便于内部的监管与核对;并且可以反映为原料节约额,为减少能源支出,增加企业效益提供依据;但这种方法增加了工作量,如果来料加工批次和加工品种较多,将会给成本核算带来一定难度。
  第二种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但不利于内部控制与管理,存货账实存在差异,容易出现漏洞,所以采用这种方法的企业必须要做好实物进库与出库的备查登记并且对存货要进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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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6
本公司自己领用外购的原材料,如果是用来加工能创造增值税的商品,进项税可抵扣不需转出,如果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的建造,进项税需要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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