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有(  )。

A.本人工资支出
B.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
C.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D.不超过应税所得额30%的公益性捐赠

【答案】:A,B,D
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A。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工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招待费、利息支出等可以根据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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