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
都是咱沈阳人记忆中的年味
不过现在烟花爆竹
可不能随意燃放了
12月16日
沈阳市政府召开了
全市2020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题部署工作会议
明确规定了沈阳市烟花爆竹
销售时限和燃放时限
销售时限
2020年春节期间
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限为
2020年1月17日至1月31日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
共计15天
燃放时限
1月17日至1月31日
还有2月8日当天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当天)
共计16天
也就是说
从初八到十四不能燃放鞭炮
而且初八的“开门炮”
咱沈阳人是没法放了
一定要记住了嗷!
市政府修订了政府令
修改了区域禁售禁放相关规定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2020年春节是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城区和部分区域准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年。
明年3月1日起
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
重大庆典等活动外
以下区域
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
和燃放烟花爆竹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
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