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0
兴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禁燃、禁烧”的通告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强化焚烧秸秆、垃圾、烧荒等野外用火和焚烧冥币纸钱管控,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禁放规定
(一)兴城市建成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二月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放区范围如下:龙回头景区→邴家村→海滨风景区→兴城河入海口→兴城南河→兴城西河→兴城西河大桥(102线)→北外环路(102线)→建兴高速立交桥(建兴高速元台子出口与102线交汇处)→建兴高速匝道(包括山海文苑小区和中医院)→龙兴路→嘉山街(包括嘉山墅小区)→新东路→龙回头景区的封闭区域。
(二)以下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
2.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 林山、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三)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燃规定
强化焚烧秸秆、垃圾、烧荒等野外用火管控,实现全年全域全时段“禁燃”。
三、禁烧规定
强化焚烧冥币纸钱管控,实现全年全域全时段“禁烧”。
四、管理规定
(一)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按照《兴城市“禁燃、禁放、禁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和冥币纸钱以及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币纸钱的行为。
(二)控制烟花爆竹经营网店(点)行政许可数量,逐年递减。
(三)在禁放、禁烧、禁燃时间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及焚烧冥币纸钱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举报电话:110。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连山区关于积极参与“禁放、禁燃、禁烧”行动的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
佳节临近,首先向您及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产生的大量废气、噪音会严重影响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伤亡事故屡屡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环保、安全的春节,按照连山区委区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禁烧”规定,现倡议如下:
一、遵规守法,从自我做起。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以身作则,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人,主动维护清洁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文明过节,从现在做起。人人争做环保天使,事事关系民计民生。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自觉“告别旧传统,崇尚新风尚”,从现在做起,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三、宣传教育,从身边做起。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野外用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冥币纸钱。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做好家人和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劝导家人、亲友和邻居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让“禁放、禁燃、禁烧”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
四、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广大居民朋友,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环保的“低碳”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连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您全家幸福,吉祥如意!
连山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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