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被公司开除能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因为迟到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经常迟到,多次不改,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不给经济补偿。如果累计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是没有补偿的;如果达不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具体还要看公司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的内容,如果规章制度的内容本身违法,那么所做出的决策当然也是违法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迟到的情况下,是会构成违反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涉及到相关的惩罚性处罚措施,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裁决处理,拒不执行的,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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