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学生不是该不该纳入刑法,而是已经被纳入刑法。
在法律颁布后,网友对于这条法令是否合适有过争执,至今都还没有定论。有些网友表示,从小我们就是被老师打到大,不打不成器,老师也是爱之深责之切,不应该追究其责任。也有一些网友表示确实需要将这项规定列入法律,要知道现在老师有好有坏,如果没有法律制约,心思不单纯的老师就会凭借身份,对孩子非打即骂。看看近年来因为教师体罚而受伤严重的孩子们,就可以知道不是所有老师,都配得上这样的称呼,不是所有教师对孩子都有慈悲之心。
我国从古代开始就有尊师重道的说法,似乎老师说什么都是对的,打学生也没有任何问题,但在现代我们对尊师有了新的理解,学生在尊重老师基础上,老师也应该要给予同等尊重给学生,这样爱才是相互的,对于体罚学生,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教师,法律会根据具体后果对教师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会因此失去教师资格证,从此不能在从事教师职业。因为这条法规,有些老师开始束手束脚,不敢严厉管教学生,有些老师因为这个规定,不管向孩子伸出毒手,总之有利有弊。
对此,笔者认为体罚学生一定必须进入刑法,但是体罚标准需要明确,类似轻微责打,在合理范围的罚站,抄书,不应该追究教师责任。因为熊孩子在犯二的时候,如果没有一定威慑力动作,不足以让熊孩子恢复理智,老师的行为只是为了引导孩子变好。对于那些过分殴打,辱骂,号召班级其他孩子实施冷暴力的教师,则需要依法惩处,这些人已经不知道师德是什么,在他们心中,孩子只是他们的发泄工具,那个被他们盯上,就是那个倒霉。
我觉得体罚学生应该纳入刑法。学生作为我们未来建设祖国的栋梁,身为老师应该悉心教导而不是一味采用体罚学生的方法来教育学生。而且学生在学校学习,学校则义务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如果老师体罚学生导致出现意外的话,这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所以我强烈建议将体罚学生纳入刑法。
老师体罚学生算是校园暴力吗?
首先,我们先要清楚校园暴力是怎么定义的,校园暴力值得是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暴力对待,暴力欺凌。很多人都以为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都是学生和学生之间才会发生的,实际上老师和学生之间也会产生。所以我认为,老师体罚学生也是变量的在对学生使用“暴力",利用自己老师的身份对学生欺凌。这种行为在社会上早已经是共识的反社会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老师职业道德玷污也是对社会治安的挑战。
为什么我国不提倡体罚学生?
教师体罚学生是我国法律中不被允许的,在《教师法》中着有明确的规定,教育部们对于师德师风也有严格的要求。虽然我们传统文化中有着”严师出高徒“的说法,但是严师并不代表要对学生使用暴力。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法律上和道德上都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体罚。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他们的职责,教师就必须要以德服人,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教学方法来教导学生。
《教育法》中是怎么规定老师的?
教师在教导学生时,必须要关心和尊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有义务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体罚学生,教育后不改,或有不良行为,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所在地,给予行政处分或开除。当然,如果情节严重,如造成学生重伤、死亡和严重精神伤害,司法当局还应依法调查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