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关于严格执行聚集性活动报备制度的通知一览

如题所述


关于严格执行聚集性活动报备制度的通知
一、各单位要秉承“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坚持非必要不出差、不出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严控灯会、庙会、宴会、展会以及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
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
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或50人以上人员聚集活动的,村居居民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并报所属镇办审批,审批结果报区疫情办备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须向所属单位报备,并报上一级所属主管单位审批,审批结果报区疫情办备案。
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各单位要严把审批关,遵循谁审批谁负责,未经报备造成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在防范人员聚集方面要切实加强管控,严格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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