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平价理论 认为两个国家利率的差额相等于远期兑换率及现货兑换率之间的差额。由
凯恩斯和爱因齐格提出的远期汇率决定理论。他们认为均衡汇率是通过国际抛补
套利所引起的
外汇交易形成的。在两国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资金将从低利率国流向高利率国以谋取利润。但套利者在比较
金融资产的收益率时,不仅考虑两种资产利率所提供的收益率,还要考虑两种资产由于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收益变动,即外汇风险。套利者往往将套利与掉期业务相结合,以避免汇率风险,保证无亏损之虑。大量掉期外汇交易的结果是,低利率国货币的现汇汇率下浮,期汇汇率上浮;高利率国货币的现汇汇率上浮,期汇汇率下浮。远期差价为期汇汇率与现汇汇率的差额,由此低利率国货币就会出现远期升水,高利率国货币则会出现远期贴水。随着抛补套利的不断进行,远期差价就会不断加大,直到两种资产所提供的收益率完全相等,这时抛补套利活动就会停止,远期差价正好等于两国利差,即利率平价成立。[1]因此我们可以归纳一下利率评价说的基本观点:远期差价是由两国利率差异决定的,并且高利率国货币在期汇市场上必定贴水,低利率国货币在期汇市场上必定升水。
利率平价理论核心观点[2]
通过利率同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之间的关系来说明汇率的决定与变动的原因。该学说认为远期差价是由两国利差决定的,(远期汇率的升水、贴水率约等于两国间的利率差异)并且高利率货币在远期市场上必定贴水,低利率货币在远期市场上必为升水,在没有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的情况下,远期差价等于两国利差,即利率平价(interest parity)成立。
利率平价理论的基本内容[3]
利率平价理论可分为无抛补利率平价(Uncovered Interest Rate Parity, UIRP)和抛补的利率平价(Covered Interest Rate Parity, CIRP)两种。此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所做的假定上。
对于投资者按风险分类:风险厌恶者需要获得一定的风险报酬才愿意持有风险资产;与此相反,风险爱好者愿意获得承担风险的权利,但其会付出一定代价;而风险中立者则愿意在没有风险收益的情况下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