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灵活的就业者,还是企业的在职人员,都属于员工养老保险的加入范围。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区别。也包括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其实我们的退休标准对你的退休金待遇也不受根本影响和变化。所以灵活的就业人员没有继续进公司进入新的工作岗位的问题。例如,你可能参加了过去10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10年后你找到了新的工作岗位。我还通过工作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障。本质上,你的员工养老保险的缴纳额没有变化,你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也以8%被调换。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待遇也没有影响。
今后养老金也不会受到根性的变化,所以是作为灵活的就业者工作,还是作为企业的在职人员工作,裁员后是自己灵活的就业方式支付,还是不影响养老金待遇。不管怎么说,养老金的待遇是根据平均缴纳指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最终计算了年限,可以享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用自己灵活的就业方式支付费用还是以企业为单位支付都没有关系。
像这样灵活的就业人员进入新公司的话,就不能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障。通过公司缴纳。唯一的区别是,进公司后,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变多了。另外,通过公司缴纳社会保障。公司承担大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负担相当少。
另一个是进入新公司后,根据你的工资情况,社会保险费的上限和下限是固定的。如果你的工资水平在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就按你的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障。不能自由选择。灵活的就业人员可以在60%到30%的支付费用等级之间自由选择。如果经济条件好的话,就完全可以选择更高的等级来缴纳社会保障。
整体来说,进入新公司也有很多好处。最低的社会保险费支付压力也会减少。关于年金待遇,如果你的缴纳年限和缴纳基数相同的话,养老金领取地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