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09
案件的性质初步判断为抢劫杀人案。女孩的父母已经赶到了山东,但是现在校方及警方给的说辞是抢劫杀人。校方把责任完全推给凶手。但是事件发生并不是在周末,而且是在学校自习室自习,女生上厕所时发生的。现在校方不顾家长意愿要将尸体火化,而且不予赔偿。并且校方已将山东那边的媒体打压下来了。由于死者父母是农村人,学校不予理会,而且死者父母不懂法。我们这边带去的律师也没给个明确说法,没有提出解决方案。如此花季女子,在最美的年龄里,命丧歹徒之手,如何能让人不痛心。
第2个回答 2012-08-28
凶手是牟平区姜格庄人,因手中缺钱经常到烟台抢劫、偷东西。最终打起了烟大的注意想在里面抢劫.最后到烟台大学第三教学楼,三楼厕所,跟在一名女同学身后一直跟到厕所,想抢她手机结果女生想大声喊救命,结果用力过猛让这名男子掐死!!! 最终抓捕归案 剥夺终身 权利 判处死刑!!!
第3个回答 2011-05-10
案发后,烟台市警方及烟大公安处迅速侦查,学校第一时间发动全校师生进行排查、提供线索,经过全校师生的全力配合和办案人员连续作战,警方于5月4日下午3:30锁定犯罪嫌疑人,5:30将其抓获。
经初步侦查,该案件为抢劫杀人性质的普通刑事案件,非网络上谣传的恐怖袭击、连环杀人、变态杀人等情况。
这些情况纯属造谣,有谁能知道内幕啊,还连续奋战,狗屁,我怎么就不相信现在的社会还有这种人,垃圾的社会,垃圾的学校,垃圾的人。都是畜生!
第4个回答 2011-05-05
烟台大学第三教学楼,三楼厕所有猥琐男偷窥,被死者撞破,被掐死在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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