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的经济概况

如题所述

201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3.85亿元,增长13%;财政收入5.42亿元,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2亿元,增长34.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2065元,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6734元,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亿元,增长16%;完成工业总产值100.17亿元,增长14.6%。
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2.57亿元,增长3.1%,增速在全市各县(市、区)排名第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420元)在全市排名第一;财政收入5.88亿元,增长8.5%,增速排在全市第一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27亿元,增长26.7%,增速排在全市第二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亿元,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61元,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7541元,增长12%;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0.1亿元,增长15.7%;贷款余额36.1亿元,增长29.4%,增速排在全市第一位。完成工业总产值84.62亿元,工业增加值31.17亿元。
2014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1.3亿元,增长11.1%;工业总产值98.4亿元,增长16.3%;工业增加值35.7亿元,增长1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6亿元,增长19.5%;财政收入6.02亿元,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亿元,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21元,增长7.7%;农民人均纯收入8197元,增长8.7%。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9亿元,增长14.7%;贷款余额36.1亿元,增长16.5%。 县境地处亚热带,有发展工业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位置优势,农副土特产品如甘蔗、烤烟、水果及建材和金属矿产铜、钨、锰等资源丰富,可为工业生产提供较充足的生产原料;县境地域与南宁毗邻,县城距离南宁市区仅37公里。公路交通比较发达,工业生产所需原料和工业产品易于集散,为工业生产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解放前至解放初期,全县仅有一些手工业作坊,主要是烟丝加工、土法制糖、铁木农具制造、酿酒、纺织、缝纫等。金、钨、铜等矿产初步开采。1949年全县手工业总产值折新版人民币计仅76万元(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1951年,工业总产值123万元,比1949年增61.84%。1952年,工业企业发展到12家,产值160万元,比1951年增30.1%;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17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10.6%。1957年,工业企业发展到19家,工业产值430万元,为1949年的5.7倍。1953—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21.8%。1958年工业“大跃进”,一度兴办了众多工厂,由于违背经济客观规律,盲目“跃进”,产值下降,当年工业总产值360万元,仅是1957年的83.7%;其中重工业产值148万元,比1957年增3.8倍,而轻工业产值212万元,仅为1957年的53.1%。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后,工业产值下降,全县工业总产值764万元。1964年,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工业相应得到恢复和发展,年产值回升到461万元。1965—1966年,工业基本建设投资351万元,1969—1971年,工业基本建设投资940万元,平均每年313.3万元。1971年,工业企业发展到72家,工业产值2742万元(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为1963年的6.5倍。70年代中后期,又先后兴办机制糖厂、淀粉厂、砖瓦厂等企业,全县工业产值持续增长。1972—1975年,投资总额902万元,平均每年225.5万元。1975年工业总产值达5616万元,为1971年的204.8%。1976—1978年,投资总额987万元,平均每年329万元。1979年全县乡以上办的企业达130家,工业总产值8217万元,为1975年的146.3%、1971年的299.7%。
1979年和1980年,先后撤并了粘土矿、煤矿、冶炼厂、农药厂等生产经营效益差的企业。1981年起,开始在工业企业中推行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2年,全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1984年,在工业企业中逐步推行厂长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1542家,其中全民工业企业58家,集体工业企业61家,其它工业企业1423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4896万元(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比1981年增51.6%。县属工业完成总产值5231万元,占35.1%。1986年以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各项改革成果。1987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进工业科技进步。1986—1990年,工业企业更新改造投资额10042万元,平均每年2008万元,工业生产获得新的发展。1990年,全县工业企业2067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3家,集体所有制企业60家,初步形成了以轻工业为主,建材、化工、矿产为辅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方工业体系,烟、糖、水果罐头、淀粉、水泥等工业生产发展成为主要产业。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3845万元,产值指数为1950年的24927.9%。县属工业完成9967万元,占乡办以上工业总产值30.3%。其中乡办以上轻工企业82家,产值29508万元,占89.8%;重工企业44家,完成产值3359万元,占10.2%。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钢材286吨,锰矿10172吨,铜精矿2090吨,发电量2294万千瓦时,水泥60589吨,碳酸氢铵4979吨,机制砖6398万块,农用挂车2172架,布438万米,机制糖59743吨,卷烟20.05万大箱,罐头食品9665吨,味精220吨,淀粉19631吨,大米加工12130吨,酒精2600吨,机制纸2249吨,栲胶2544吨,松香970吨,混合饮料6838吨,茶叶379吨。
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投资12亿元的“两横两纵”道路等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投入2000万元完善园区内水、电、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园区建设投入创象州历年之最。成功引进超亿元项目7个,其中超10亿元项目3个,总投资达41亿元。开展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大会战,储备项目用地8000多亩,取得用地指标3000多亩,为象州历年之最。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完成产值50.7亿元。201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成功突破百亿元大关,实现里程碑突破。 县境农业自然条件优越,早在宋代,象州盛产稻米闻名。自宋至清,曾多次从象州调出稻谷供给邻近州县及广东。民国时期,象县稻、米运销大湟江口、梧州等地。但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农业生产发展缓慢,民国中期以后,农业生产连年倒退。民国22年(1933年)象县水稻总产量已达4513.8万公斤,此后10多年均低于这个产量,民国35年水稻总产量仅2721.8万公斤,只达民国22年产量的60.3%。
解放后,经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1956年,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1957年与1950年相比,农业总产值增长38.84%,年均递增4.8%;粮食总产量增长32.19%,年均递增4.1%。1958年搞“大跃进”,使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62年,农业总产值只达1957年的87.3%,年均递减2.7%。在“大跃进”期间,兴建了丰收水库、长村水库、罗秀河引水工程等39处中小型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2.24万亩,为农业的发展打下基础。1963年开始的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业生产很快回升。1965年,农业总产值比1962年增长49.71%,年均递增14.4%。1966~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和“学大寨”等“左”倾错误的影响,致使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缓慢,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但在此期间,继续兴修水利,建成石龙电灌、马坪电灌等工程,使附近地区的旱片得到水利灌溉;大面积推广良种、增施化肥,农业生产仍有较大发展。1976年农业总产值比1965年增长53.7%,年均递增4%。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79~1990年,县财政对农业投资共2192.58万元,比1966~1977年增加2倍。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农业得以稳定和较全面地发展。1990年,农业产值比1978年(不含桐木)增长70.43%;经济作物的产值在种植业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17.9%上升至31.9%;农产品商品率由1985年的27%提高到52%。象州素有“桂中粮仓”之称,盛产稻米,是广西商品粮基地县之一,每年向国家交售大批稻谷。1983年全县粮食总产19013万公斤,人均559.7公斤;调出贸易粮3090.5万公斤,人均91公斤。经调整种植结构,水稻种植面积有所减少,1990年粮食总产仍达17751.9万公斤,人均539.8公斤;调出贸易粮2287.5万公斤,人均69.8公斤。1953~1990年,年均调出贸易粮1367.2万公斤。
2012年全县甘蔗总产超170万吨,新增种植面积8.4万亩,实现农民人均种蔗收入2600元,同比增收550元。粮食总产18.4万吨,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年产鲜茧65万担,实现农民人均养蚕收入3100元。完成绿化造林4.48万亩,年产木材35万立方米。19个土地整治项目主体基本完成,共平整土地2.49万亩,修建田间道路579公里,硬化村屯道路162公里,修建水利渠道762公里,整治村庄45个。投入1.4亿元,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座;治理中小河流2处;修复水毁水利工程3处;新增防渗渠道310公里。发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等6500多万元,人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金额全市排名第一。农机化水平达52.7%;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石贵水果生态专业合作社入选国家示范社名录。象州华金养殖场被评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41亿元,增长9.9%。 明清时期,县内“民醇、事简、俗阜、物廉”,“男惟力本,女知纺织,秀民游于庠序,百姓不事商贾”。民国年间,公路交通逐步发展,与县外交往比较方便。民国22年(1933)年,全县私人商铺74家。至临解放有100余家,主要贩运晾烟及贩销棉布等日用品。农村圩场贸易主要是粮食、牲畜产品等。
解放初期,国营商业、供销社、私营商业同时发展。1952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76万元。1953年12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粮油由国家经营。经过对资本主义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粮食、食用油及钢材、水泥等物资由国家计划供应,其他工业品经营以国营商业及供销合作社为主体,公私合营及集体合作商业同时经营。1960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42万元;次年1301万元。1965年,全县商业零售门市部、摊点370个,从业1113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16万元。1970年3360万元;1975年5710万元,比1970年增长69.9%。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国营商业、供销社、集体及个体商业逐年发展,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大幅度增长。1980年,全县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的门市、摊点647家,从业3584人。其中有证个体282家287人。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466万元。以后,国营、供销社、合作店组,特别是有证个体商业网点增多,1990年全县网点11863个,从业17928人。其中有证个体11390人,从业15438人。是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8115万元,突破历史最高水平,比“文化大革命”动乱的1966—1970年的总和还多14032万元,增长49.9%;比1980年增长2.77倍。
2012年总投资7700多万元的古象长滩54栋独立式度假酒店正式对外营业;投资3亿元的丝博创意园前期工作启动;启动投资3亿元的九龙湖旅游风景区征地工作。完成《运江古镇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成功举办象州温泉旅游文化节。象州凉泉、石贵生态村分别评为自治区、来宾市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年共接待游客11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8亿元,增长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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