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怎么过户?

如题所述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转让人、受让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原件;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转让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转让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书面委托原件。

办理时,电动自行车转让人或委托代理人、受让人同时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原《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并交验车辆,领取重新核发的《电动自行车行车执照》。

扩展资料

依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上牌和通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行车。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网-电动自行车想要过户需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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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过户(非机动车转移业务)。

所需材料:非机动车行驶证;现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动车过户仅限于部分已上牌的城市。但大多数地区,不存在非机动车过户一说,具体可以咨询当地车管所

若不能过户,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需要签订转让协议,并要求对方出示合格证,收据或发票,说明书等材料,证明该车来源的合法性。

扩展资料

依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转移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交易双方需到原登记办证点办理转移登记,由买方填写《申请表》,买卖双方提交身份证明和原车主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车辆原行驶证和号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经查验车辆及审核材料合格后,在《申请表》及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转移流程内签注转移信息,收回原行驶证,当日核发同类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网-电动自行车想要过户需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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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0

电瓶车过户需交易双方携带身份证、交易合同,车主还须携带登记备案证到原先登记备案的派出所办理电瓶车过户手续。当初上牌登记的发票丢失是可以办理电瓶车过户手续的,只要该电瓶车是本人名下的。

电动自行车车牌作为电动自行车的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不但与车主信息绑定,而且与电动自行车辆绑定,并实行实名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如需登记上牌,务必通过微信公众号"智慧家园e"中明示的车牌安装网点进行登记备案上牌。

扩展资料

按照新国标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4月15日起全国范围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允许生产和销售。根据此要求,郑州市自4月15日起关闭了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平台,停止了黄牌安装工作。但由于一部分车主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在规定安装期内没有登记上牌,日前,一些不法之徒便利用这部分车主需求比较迫切的心理,仿造、伪造黄牌进行高价兜售,侵害群众利益。

为切实落实办好民生实事、更好惠及群众生活的初衷,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决定针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尚未登记备案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辆限期开放免费登记备案工作。开放登记时间自7月19日开始,在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总量300万辆的范围内,最长限期为一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官网-电动自行车想要过户需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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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5-12
电动自行车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应共同到车辆注册登记辖区交巡警大队电动自行车报牌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时,应提交电动自行车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并交验车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5-12
没上牌的话就签一个转让协议 最好让车主提供购车发票 保修卡 使用手册
上牌了的话正规一点的话就去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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